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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9月6日至15日报名

来源: 青海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9-06 07:38    编辑: 紫涵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马振龙 报道)记者从省招办获悉,201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今日(9月6日)起开始报名,9月15日报名结束,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18日两天。根据青财综字[2015]205号文件要求,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从2015年3月1日起取消收费。“两学”报名考试费仍按原规定标准收取,并按4元/科次留报名点。

  据悉,只报考自学考试科目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的市、州(设考点的县)招生考试办公室(院)报名,在规定时间到当地报名点领取《考场座次通知单》,并按照《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在当地参加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今年下半年将继续举行“两学”省级统一考试,考试统一在西宁市进行,组考工作由西宁市考试院负责,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与下半年自学考试相同。

  凡报考“两学”考试并兼报自学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到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地址:西宁市黄河路80号,银龙酒店隔壁)报名,并于10月12日至16日凭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到西宁市教育考试院领取《考场座次通知单》,按照《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在西宁市参加考试。

  只参加“两学”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院)报名,并于10月12日至16日凭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到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地址:西宁市黄河路80号,银龙酒店隔壁)领取《考场座次通知单》,按照《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在西宁市参加考试。

  首次报考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报名(采集报考信息和数码照片);已报名参加过自学考试或“两学”考试的考生只须持原准考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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