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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状况公报: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青海境内水质为优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张海虎    发布时间: 2016-06-04 08:27    编辑: 孟宁

  青海新闻网讯 6月3日,省环境保护厅向省内外媒体发布的《2015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经过多年来实施生态保护工程,三江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优,长江、黄河和澜沧江干流青海境内水质为优,湟水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3.3%,一江清水正绵延东流。

  青海被誉为“中华水塔”、“三江源”,是我国极其重要的生态屏障。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落实新常态下的环境保护新举措,积极探索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持续推进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狠抓薄弱环节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公报显示,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三江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7.6%;长江、黄河和澜沧江干流青海境内水质为优,黑河、大通河和格尔木河水质均保持在良好以上,湟水扎马隆断面上游水质保持在良好以上,国控断面小峡桥、出境断面民和桥水质达标率均为83.3%;全省重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处于本底水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计划指标之内。

  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方面,2015年,省内43个县(行、委)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值分布在17.75~72.21之间,有33县生态环境质量均为“良好”,占全省总面积的53.48%。与上年相比,各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无明显变化,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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