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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全面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及代养服务

来源: 西海都市报    作者: 周建萍    发布时间: 2016-06-27 08:57    编辑: 王海莲

  青海新闻网讯 老有所依的幸福,情浓而绵长。6月2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前期试点获得成功后,今年下半年起,我省将在西宁市、海东市及其他六州的县级政府驻地乡镇,全面推行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在六州其他地区,特别是老年人居住分散的村社重点推行代养服务,进一步拓展农牧区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强化政府兜底性养老服务责任,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对很多人而言,居家养老已不陌生。在我省试点地区开展的代养服务,也深受贫困孤寡老人欢迎。去年7月,自我省农牧区困难老年人代养服务试点在海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的8个县52个乡镇启动以来,试点地区依托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组织)和村级组织、老年协会、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有爱心的个人等社会力量,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由代养服务员为试点地区1401位困难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医、卫生保洁、事务代办、精神慰藉、安全守护等基本居家养老服务(代养服务),既满足了农牧区老年人就近就地养老的心愿,又解决了居家养老“最后一公里”的服务问题。

  农牧区困难老年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开辟了一条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青藏高原农牧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成功道路,探索了一种推进城乡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模式。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做好统筹机构养老和代养服务的关系,优先推进农牧区代养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合理利用机构养老资源,不断提高机构养老服务水平。同时,细化代养服务内容,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进农牧区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编密织牢农村牧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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