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更加符合民意、惠及民众,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拟实施的民生项目工程。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言献策,提出您所关心和期盼的民生项目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紧密结合民生领域国家相关改革、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青海实际,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重点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和生态环境保护八个方面,提出一项或多项民生项目工程;
(二)提交的民生项目工程,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显著的社会效益,力求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较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提交的每一项民生项目工程,应注明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完成时限等。项目名称必须简洁、醒目和响亮,项目内容表述简明扼要,同时需具备一定的实施条件,确保当年完成。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
三、征集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书面信件的形式提交项目。
书面信件邮寄至青海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601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0号,邮编:810001);
电子邮件发送至qhmsgc@sina.com。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