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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入实质性阶段
首批四个县监察委员会相继产生并挂牌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于瑞荣    发布时间: 2018-01-07 08:06    编辑: 雒婷

  青海新闻网讯 玉树草原上曲麻莱、治多、杂多、囊谦4县监察委员会的牌匾庄严地悬挂在办公楼前,我省首批县级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1月5日,在曲麻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曲麻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如金当选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在大会现场进行宪法宣誓。随后,在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上,根据新当选的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命了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一时间,在治多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也依法选举产生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了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月6日,杂多、囊谦两县监察委员会也相继依法产生并挂牌。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将实现对本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据介绍,曲麻莱、治多、杂多、囊谦县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亲自抓,精心组织指导,纪委认真履行专责,细致谋划,扎实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州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精细施工。同时,组织部、人大、政法委、检察院、编办等单位密切配合,从划转人员编制、开展谈心谈话、人员考察、酝酿班子成员名单、组建监委班子、人员融合等方面协同合作,确保了各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曲麻莱县县委书记董晋林说:“我县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下一步,县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施工’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团结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行职责,大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杂多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公却求旺说:“作为新当选的监察委员会主任,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握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人员、工作、作风的深度融合,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展现新班子、新队伍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用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给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的答卷。”

  囊谦县监察委员会干部马云梅说:“我从县检察院转隶到县监察委员会后,深深感受到了‘一家人’的氛围。我认为变的只是工作单位,永远不变的是共产党员的使命和担当。今后,我将努力提高个人能力和素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做一名新时代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据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正在按照“施工图”倒排时间表,加快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要求,在今年2月底前,完成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挂牌。随后,监察委员会将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把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有机统一起来,形成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高标准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短评

  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试点工作

  新年伊始,曲麻莱、治多、杂多、囊谦县监察委员会相继挂牌成立了。这是党中央决定在全国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青海省成立的首批县级监察委员会。这是我省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行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有力举措;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而深远。

  做好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就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确保改革任务在青海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做好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就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纪委和监委是政治机关,担负着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正风肃纪反腐的政治责任,旨在强化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把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有机统一起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坚决完成好这一神圣光荣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任务。

  做好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就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全面融合,持续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落细;把握好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和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的关系,加快推进各级监委会组建工作,全面完成改革试点各项任务。(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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