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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6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