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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旅游协会吸纳会员启事

来源: 青海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3-16 16:38    编辑: 崔永焘

  省内各旅游企业:

  为了满足我省旅游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协调、监督、自律的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旅游协会章程(草案)》的规定,拟于2018年3月下旬召开青海省旅游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为做好筹备工作,广泛吸纳本省会员,现将会员吸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会宗旨

  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本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和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相关部门、其他社会团体以及会员单位协作,为促进我省旅游市场的繁荣、稳定,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二、协会主要任务

  (一)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指南,承担行业资质认证、行业人才培养、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第三方咨询评估等工作;

  (二)向会员宣传、介绍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发挥对会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和权益维护作用;

  (三)收集国内外与本行业有关的基础资料,开展行业规划、投资开发、市场动态等方面的调研,为政府决策和旅游行业的发展提供建议或咨询;

  (四)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旅游经济信息技术平台,进行有关国内外的市场信息、先进管理方式、应用技术以及统计数据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

  (五)接受政府部门转移的相关职能和委托的购买服务。参与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公共服务;

  (六)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维护旅游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七)开展有关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咨询服务,组织有关业务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根据市场和行业的需要,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组织经验交流,推广新经验、新标准和科研成果的应用;

  (八)加强与行业内外的有关组织、社团的联系、合作与沟通,促进互利互惠的利益平衡;

  (九)以青海省旅游业的民间代表身份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促进旅游业对外贸易和投资服务平台,帮助旅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对外经济交流,旅游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发挥协调、指导、咨询、服务作用;

  (十)根据需要,依法编辑有关行业情况介绍的信息资料

  出版发行相关刊物,设立下属机构或专门机构;

  (十一)依法从事促进行业发展或有利于广大会员利益的其他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三、协会会员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接受少量个人会员。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

  (一)承认和遵守本章程;

  (二)提出加入本团体的申请;

  (三)在旅游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1.本省旅游行业专业协会和组织;

  2.各市、州、县的旅游协会和组织;

  3.与旅游业相关的其它行业;

  4.省内各大院校旅游系和旅游科研机构等其他相关组织。

  四、会员吸纳事宜

  申请入会的企业(个人),请认真逐项填写“青海省旅游协会会员申请表”,于3月25日前报至青海省旅游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

  附件: 1.青海省旅游协会入会申请表

  2.《青海省旅游协会章程(草案)》

  

  联系人:冶美玲

  电 话:13639751541 0971—8228526

青海省旅游协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80号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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