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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上展播“感动青海人物”活动的通知

来源: 青海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5-18 11:10    编辑: 王海莲

  各市州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和动员大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发挥先进模范人物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良好社会文明环境,道德支撑,精神力量。青海省文明办、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共同组织开展“感动青海人物”网上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道德荣省,以“弘扬正气、传承美德”为主题,着力发现典型、宣传典型、选树典型,广泛弘扬社会正气,时代新风,展现新青海建设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学习精神、道德追求,推动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网络宣传阵地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引领社会风尚,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通过网上宣传先进典型人物,展现青海力量,青海精神。

  二、入选标准及范围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积极践行道德实践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在青海学习、生活、工作的各界人士,不分职业、年龄、性别、民族、职务、户籍,各种渠道推荐或自荐都可列入推荐对象。

  三、拍摄对象的选定

  一是从近年来各地向省文明办推荐的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最美青海人中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广泛的人选中选定。

  二是由各市州、各县区从近年来涌现出的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中推荐拍摄对象,原则上各市州拍摄对象3-5人。坚持选数新典型,展现新风貌的原则,已评选为全国道德模范、最美青海人的先进典型不再作为拍摄对象。

  四、活动计划

  《感动青海》人物由青海新闻网视频频道播出,每月四期,群众关注度最高的前10名将入围网络年度十大感动人物。

  为保障《感动青海》栏目顺利如期播出,请各州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协助做好道德模范网络视频的拍摄工作,积极配合《感动青海》摄制组做好当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拍摄对象的推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感动青海》人物由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负责拍摄和播出。

  联系人:李玉飞 杨明

  电 话:0971-8482170 17309787519

  邮 箱:qhxwwgdqh@126.com

  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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