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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通等十二个贫困县(市)退出的公示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5-09 08:20    编辑: 何继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海省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西宁市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海东市互助县,海南州兴海县、贵南县,海北州门源县、祁连县、海晏县,玉树州玉树市、称多县,果洛州玛多县已完成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专项评估检查程序。经第三方评估机构专项评估检查,12个贫困县2018年综合贫困发生率均降至3%以下,贫困人口漏评率和脱贫人口错退率均低于2%以下,群众认可度均在90%以上,全部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对大通县等十二个贫困县(市)退出进行公示的函》(青政办函〔2019〕81号),现就大通等十二个贫困县(市)退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8日至5月14日。公示期间,恳请全省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均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71-8200839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sfpjxmjdc@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大街12号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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