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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让各族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幸福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我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魏爽    发布时间: 2019-06-01 08:18    编辑: 童洋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中央有部署,青海有行动。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等工作,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新青海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高位推动全面部署

形成扫除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利剑出鞘,雷霆万钧。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成效。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依法严惩,深挖腐败,毁“伞”拍“蝇”……青海大地铺展开的扫黑除恶大网,进行的专项斗争实践,让各族干部群众深切感受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社会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

  2018年年初召开省委常委会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吹响了专项斗争全面启动号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书记王建军、省长刘宁对专项斗争把脉定向、反复动员部署、高位推动落实,面对面向各市州和各部门“一把手”交任务、压责任、提要求。

  紧紧围绕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为全省上下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了任务书、绘制了施工图、提供了总遵循。同时,制定《青海省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实施办法》,先后6次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及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督导工作动员培训会等重要会议,强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对专项斗争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扫黑除恶撑腰打气,为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明晰职责任务,理顺工作机制,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凝聚起强大斗争合力,各级政法部门切实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处理责任,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在办重大案件、核查重大线索、采取重大行动上,充分发挥“主心骨”和“指挥棒”的作用。

  如今,全省上下正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信心,充分发挥党的领导重大政治优势,层层压实斗争责任,构建起了党政主导主责、政法协同作战、部门高效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扫黑除恶提供了坚强保障。

集中发力协同作战

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

  长期暴力欺压群众,当地谈“黑”色变敢怒不敢言;公权力遭腐蚀沦为“保护伞”,“黑金”一桶接一桶;“黑老大”变成功商人,逍遥法外称霸一方……今年3月,青海省“扫黑除恶第一案”公开宣判,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这起代号为“3·20”的专案,经过全省公安机关数月的艰苦侦办,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70余天的审查审理,谢某有、孔某亮两名“黑老大”及其组织成员最终受到依法严惩。5月24日,公安部给全国公安机关27个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授予(追授)10名优秀公安民警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青海公安机关侦破“3·20”涉黑案件专案组荣记集体一等功。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最好注解。这得益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严打、依法严惩,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已侦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54个,全省检察机关以涉黑涉恶案件批准逮捕309人,全省审判机关一审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8件160人。统计调查结果显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满意度为87.17%。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政法机关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强大攻势,侦办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时,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专项方案,积极主动参与,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坚持深挖彻查,强力推进打“伞”破“网”。2018年2月9日,省纪委印发《中共青海省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从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和要求等方面提出了5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用足监察法赋予的12种调查措施,用活直查直办、重点督办、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异地办案等政策措施,加大惩治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标本兼治夯实基础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正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全省组织部门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持边扫、边治、边建,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对换届后的4146个村党组织进行集中全覆盖“回头看”,对照软弱涣散的10种情形进行地毯式分析排查,在全省共排查出17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格落实“县级领导联点指导、乡党委跟踪整治”的工作模式,按照“因地制宜、一乡一案、一村一策”的整顿方法,逐村建立台账,逐村制定整顿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目标和整改时限,不断扩大先进支部数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推动后进支部晋位升级,使每个党支部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每名党员成为扶正祛邪的战斗员。截止到2018年底,17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得到整顿提升,整顿提升率为100% ,期间共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83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71人。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盯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属地管理、源头治理、综合管控、行业监管责任,健全滚动排查机制和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制度,集中对民间借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环保等领域进行了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坚持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维护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对一些黑恶势力采取暴力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控制垄断交通运输、商贸物流、商品批发等行业领域,造成营商环境恶化,影响经济健康运行,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始终将此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走访市场208家、经营户3780户,摸排出违法经营线索1320多条,查处案件1048件。

广泛宣传群众响应

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扫黑除恶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只有社会风气和环境越来越好,老百姓的生活才能越来越安心。相信通过这样的整治,社会治安环境会更好。”省城市民李楠说。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举报……”2018年6月,我省制定出台《青海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据实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今年5月,省公安厅陆续向“马某太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举报人发放全省首笔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金10000元,向“鲍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路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两名举报人各兑现奖金人民币20000元。

  立体化、全方位,形成全民扫黑的强大声势。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网上网下等多种方式宣传,在社区、街道、车站、农村、牧区等人员集中区域,设置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采取公布通告、有奖举报、入户走访、设置专职宣传岗、警车流动广播、“外卖小哥”分送、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工作,印发藏汉双语扫黑除恶《通告》和有关资料,采取“马背宣讲”、“帐房讲堂”等方式,流动宣传专项斗争,切实做到了群众能接受、百姓听得懂、迅速见成效。同时,各督办案件责任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对外发布《关于提供某某涉嫌黑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的通告》,为深挖余罪、固定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站在新的起点上,我省将继续振奋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高擎利剑斩除黑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努力争取更大战果,让各族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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