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评奖作品征集工作即日起启动,征集时间为1个月,凡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即青海省第七届文学艺术创作奖以来,我省工作的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创作的文学艺术奖均可参评。
青海省文学艺术奖是以省政府名义颁评的全省评比表彰项目,是我省专门设立的最高文学艺术创作奖项,每五年评选一次,自1984年举办第一届至今年是第八届。评奖工作在第八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评奖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青海省文联牵头组织实施。
第八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按文学(含少数民族文字文学)、戏剧、音乐、舞蹈、广播电影电视艺术(含影视剧音像制品)、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含曲艺、杂技)、《格萨尔》史诗研究、文艺评论等11个类别分别设立奖项,不设等次,奖项总数原则不突破110部(件),按各文艺门类申报作品数量和质量,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设置获奖名额。
《参评申报表》可到省文艺奖评奖各文艺门类归口文艺家协会或单位领取,也可登陆青海新闻网(www.qhnews.com)下载使用。
具体作品要求、评奖范围对象、申报方式请关注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网络台、青海新闻网《第八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评奖作品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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