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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1-13 08:18    编辑: 童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奋力攻坚,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期间,深挖彻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坚持“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一体推进,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为强化震慑,发挥教育和警示作用,现将4起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海北州门源县委原副书记陈麟、县住建局原副局长马成元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11年至案发,陈麟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孔某某存在不正当交往,多次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帮助孔某某在工程建设项目上中标并收受财物。2018年在专案组侦查期间,陈麟仍频繁与相关涉案人员联系,打探案情,商讨对策,干扰办案。门源县住建局原副局长兼供热公司经理马成元,通过串通投标帮助孔某某等人承揽工程建设项目。陈麟、马成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其2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海西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政委马明、大柴旦行委公安局滩涧山派出所原所长丁竞翔为涉恶集团充当“保护伞”问题。马明在担任大柴旦行委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期间,与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要成员恩某来往密切,违规接受其宴请、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2016年9月马明在办理“9·18”故意伤害案中,以权谋私、故意隐瞒事实。丁竞翔违规收受恩某礼品,多次接受其宴请和安排的高档娱乐活动。2016年12月恩某恶势力集团寻衅滋事,丁竞翔接警后徇私枉法,有案不立。马明、丁竞翔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原审判员、一级法官王有林涉黑腐败问题。王有林在负责承办西宁某公司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袁某某名下公司合同纠纷案执行过程中,为帮助袁某某名下公司账户被查封冻结和解冻被封账户,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4年4月两次收受袁某某的钱款。王有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被退出员额法官、撤销一级法官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

  海东市化隆县德恒隆乡牙曲滩村以党支部原书记马文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及有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至2018年,马文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恐吓相威胁,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组织政权、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为非作恶,干预正常宗教事务,多次寻衅滋事。马文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德恒隆乡党委、政府8名党员干部因履职不力被问责。

  以上4起典型案例中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的与涉黑涉恶组织成员沆瀣一气,以情代法,对违法犯罪行为放任纵容;有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有的打探案情,泄露工作秘密,帮助涉黑涉恶组织成员逃避打击,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些违法犯罪问题危害严重、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保持高度警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政治定力和斗争精神,持续推动“惩腐打伞”工作向纵深发展,会同政法机关集中攻坚、重点突破,以雷霆手段摧毁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中共青海省纪委 青海省监委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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