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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
(第10号)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2-13 08:14    编辑: 何继红

  当前我省疫情形势仍然严峻,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期,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不可麻痹大意。为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和强化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壁垒,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既严防死守、严密防控,又避免各自为阵、各自为战,坚决筑牢全局性统筹、整体性融合、系统性推进的疫情防控网络。

  二、坚持和强化属地责任。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更进一步担起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从严从实从深从细落实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坚持和强化依法防控。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置一切阻碍、干扰、破坏防控工作的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坚持和强化科学防控。要秉持科学态度,尊重科学规律,坚守科学认知,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提高防控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切实做好个人和家庭的科学防护。

  五、坚持和强化有序防控。要认真研判,立足实际,提前谋划,制定预案,细化企业复工复产和学校开学各项防疫措施,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分层分类有序安排组织做好返岗、复(开)工、开学工作。

  六、坚持和强化医疗救治。按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工作要求,强化人员调配,优化诊疗方案,不断提高诊疗救治的针对性、有效性,着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

  七、坚持和强化联防联控。充分发挥村(社区)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把防控力量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下沉,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八、坚持和强化社会管控。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安全保卫,加强车站、商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护,加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管理,全力维护好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九、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坚持公开透明、实事求是、主动及时、规范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消除谣言传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坚持和强化统筹协调。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尽可能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努力把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处置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攻坚战。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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