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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全省两会】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田得乾
发布时间:2024-01-18 07:36:57
编辑:何继红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2023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刻认识社会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按照省委平安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体系,开创典型经验培树推广新局面,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基层社会治理夯基础、促和谐、护稳定作用进一步彰显,社会发展环境更加安全和谐稳定。

社区邻里和谐相处。省委政法委供图

  全面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实现新突破

  基层社会治理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不但要面对大量琐碎复杂的事务,而且关联涉及部门众多。因此,只有加强全面统筹协调,科学深入细致地研究谋划,才能有效提升治理效能。

  “为进一步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全省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切实把非诉讼调处化解挺在前面,全省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把深化溯源治理作为关键,全面统筹协调,以‘整合五中心资源、深化平安青海建设’为主题,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任务。”省委政法委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

  针对全省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人员编制紧缺的困难和实际,制定印发一系列文件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五中心”资源整合,将市、县、乡各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整合建立各地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为努力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只对一个窗,一次办成事”奠定了平台基础。

  要实现中心建设有力有序,还需要制度体系来保障。各市(州)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同步建立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并组织举办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专题培训班,扎实有力保障各级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组织开展全省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交流督查评估,进一步探索完善各级中心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工作,有效推动中心发挥实效。

  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综治中心在“五中心”中“总调度”职责,依托各级综治业务“9+X”信息系统数据汇聚、功能覆盖的作用优势,通过数据对比、分析、预判,切实做好各地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形势任务的综合研判,为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主动作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各级综治中心全面实现了网络连通、数据共享,为后期以点带面推动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发挥拓宽了空间、奠定了基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实现了新突破。

矛盾纠纷调解现场。省委政法委供图

  注重典型经验引领,推动“枫桥经验”青海实践探索彰显新风貌

  2023年11月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北京召开,青海省的《预防化解外出从业“拉面人”纠纷工作法》《“三江源·检察蓝”联动解纷工作法》《化解农牧业地区纠纷“六小”工作法》3个经验被评选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为全省各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树立了典型。

  随着引领作用不断凸显,系统培树“枫桥式工作法”逐渐成为了青海推动社会治理不断走向深入的有效抓手。然而全省多数县区、乡镇基层培树和提炼能力不足的问题,却成为了各地推进系统培树典型经验工作的一道难题。

  为此省级相关部门通过主动加强与8个市(州)的协作配合,在结合贯穿全年的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中,持续加强对基层有效经验做法的挖掘、筛选、培树和总结提炼,为后期形成切实有效的创新经验提供了有力支持。

  从组织观摩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的金滩乡矛盾纠纷“六小”化解法和海晏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到组织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会议,不仅凝聚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实践必须协同发力的思想共识,也进一步深化了认识,明确了目标,为全面推进“枫桥经验”青海新实践行稳致远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确4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积极探索实践着力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在全省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起底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通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锚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任务目标,强化统筹、细化安排,聚焦重点、实化举措,系统指导、精准推进,“枫桥经验”青海实践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以群防群治为社会治理注入新活力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只有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让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才能真正凝聚起社会治理的磅礴力量。

  充分整合乡镇、公安、司法、城管、市场监管、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将服务窗口前移,围绕“联众、联防、联控、联治、联助、联智”(简称“六联共治”),进一步统筹提升治安管控、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效能……为进一步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通过探索推行“大联防”工作机制,实现从各领域单一管辖向多元共治转变,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安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随着“六联共治”“大联防”工作机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也越来越显著。2023年以来,鲁沙尔镇接处警、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均实现大幅度同比下降,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引领群众积极参与推动群防群治,还要不断健全组织体系、理顺工作责任、整合资源力量,才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防控巡逻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协同发力,以“打防管控建教”六位一体工作体系建设为支撑,努力探索制定平安青海建设“一总六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发展壮大民兵、村警、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助推群防群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新征程上,全省上下将继续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为牵引,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以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助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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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邻里和谐相处。省委政法委供图

  全面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实现新突破

  基层社会治理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不但要面对大量琐碎复杂的事务,而且关联涉及部门众多。因此,只有加强全面统筹协调,科学深入细致地研究谋划,才能有效提升治理效能。

  “为进一步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全省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切实把非诉讼调处化解挺在前面,全省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把深化溯源治理作为关键,全面统筹协调,以‘整合五中心资源、深化平安青海建设’为主题,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任务。”省委政法委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

  针对全省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人员编制紧缺的困难和实际,制定印发一系列文件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五中心”资源整合,将市、县、乡各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整合建立各地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为努力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只对一个窗,一次办成事”奠定了平台基础。

  要实现中心建设有力有序,还需要制度体系来保障。各市(州)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同步建立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并组织举办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专题培训班,扎实有力保障各级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组织开展全省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交流督查评估,进一步探索完善各级中心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工作,有效推动中心发挥实效。

  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综治中心在“五中心”中“总调度”职责,依托各级综治业务“9+X”信息系统数据汇聚、功能覆盖的作用优势,通过数据对比、分析、预判,切实做好各地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形势任务的综合研判,为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主动作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各级综治中心全面实现了网络连通、数据共享,为后期以点带面推动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发挥拓宽了空间、奠定了基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实现了新突破。

矛盾纠纷调解现场。省委政法委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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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引领作用不断凸显,系统培树“枫桥式工作法”逐渐成为了青海推动社会治理不断走向深入的有效抓手。然而全省多数县区、乡镇基层培树和提炼能力不足的问题,却成为了各地推进系统培树典型经验工作的一道难题。

  为此省级相关部门通过主动加强与8个市(州)的协作配合,在结合贯穿全年的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中,持续加强对基层有效经验做法的挖掘、筛选、培树和总结提炼,为后期形成切实有效的创新经验提供了有力支持。

  从组织观摩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的金滩乡矛盾纠纷“六小”化解法和海晏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到组织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会议,不仅凝聚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实践必须协同发力的思想共识,也进一步深化了认识,明确了目标,为全面推进“枫桥经验”青海新实践行稳致远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确4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积极探索实践着力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在全省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起底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通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锚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任务目标,强化统筹、细化安排,聚焦重点、实化举措,系统指导、精准推进,“枫桥经验”青海实践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以群防群治为社会治理注入新活力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只有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让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才能真正凝聚起社会治理的磅礴力量。

  充分整合乡镇、公安、司法、城管、市场监管、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将服务窗口前移,围绕“联众、联防、联控、联治、联助、联智”(简称“六联共治”),进一步统筹提升治安管控、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效能……为进一步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通过探索推行“大联防”工作机制,实现从各领域单一管辖向多元共治转变,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安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随着“六联共治”“大联防”工作机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也越来越显著。2023年以来,鲁沙尔镇接处警、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均实现大幅度同比下降,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引领群众积极参与推动群防群治,还要不断健全组织体系、理顺工作责任、整合资源力量,才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防控巡逻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协同发力,以“打防管控建教”六位一体工作体系建设为支撑,努力探索制定平安青海建设“一总六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发展壮大民兵、村警、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助推群防群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新征程上,全省上下将继续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为牵引,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以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助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行稳致远。

作者 田得乾
编辑:何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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