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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美青海客户端新LOGO的公告
来源:青海新闻网 大美青海客户端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20 10:51:00
编辑:马振龙

  大美青海客户端是青海省委宣传部主管、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和青海新闻网有限公司共同运维的省级重点新闻客户端。近年来,大美青海客户端加强内容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打造全省重点互联网新闻综合平台,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步提升。近期,大美青海客户端将与大美安多藏语客户端整合,打造全新的大美青海客户端(中文版、藏文版)。

  为充分展示“青海新闻第一端”──大美青海客户端(中文版、藏文版)的新形象、新风貌,打造特色融媒品牌,提升辨识度和竞争力,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青海新闻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美青海客户端新LOGO。

  一、总体要求

  大美青海客户端新LOGO设计作品需准确把握守正创新、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突出“新闻+政务服务商务”融合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大美青海客户端的定位与特色,紧跟潮流、简洁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创新性,具备较强的视觉美感、文化内涵和辨识度。

  二、具体要求

  (一)大美青海客户端LOGO设计须为彩色,以汉字为LOGO的主体,可适当添加汉语拼音、英文和图形、线条等元素,以体现青海地域特色和新闻属性。可参考“学习强国”“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潮新闻”“上观新闻”“今日头条”“搜狐新闻”等新闻资讯类客户端LOGO。

  (二)投稿作品须为电子版,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使用JPG或PNG格式;手稿应不小于A4纸幅二分之一(投稿时扫描为电子版)。入围作品应提供原始工程文件(AI、PSD、CDR等)。作品须适用于多种媒介和载体,如网站、新媒体、宣传展示、标识标牌等,便于识别和传播。

  (三)应征者(集体或个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必须是原创作品,并未在其他活动中获奖或发表,严禁抄袭、模仿、借用、雷同等侵权行为,不得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议。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由应征者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投稿作品应附相关文案说明,如设计理念、创作思路、具体涵义等(300字以内),以便评委会更好地理解和评选作品。

  (五)最终选用的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征集方(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青海新闻网有限公司)所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征集方享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

  (六)征集方和入围作品应征者签订相关协议,征集方如有注册商标或者版权需要,入围作品应征者需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七)应征者可以是集体(公司)或个人。提交作品时,应一并提交应征者(公司或个人)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

  (八)若应征作品数量、质量未达到征集方评选要求,征集方有权取消评选或减少获奖作品数量。

  三、投稿要求

  (一)投稿邮箱:1985115751@qq.com

  (二)稿件名称:将设计手稿、作品说明、应征方信息等电子版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LOGO设计方案(XXX)”。“XXX”为应征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

  (三)投稿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24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四、评选奖励

  (一)本次征集活动截止后,征集方将成立专家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选,并向社会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二)拟评选出6件作品进行奖励:

  入围作品3件,每件奖励3000元。

  优秀作品3件,每件奖励1000元。

  (三)最终选用的LOGO从3件入围作品中产生(可在入围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对正式选用的作品给予10000元奖励(含入围的3000元奖励)。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四)本次征集评选的最终解释权归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和青海新闻网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马老师 谢老师  0971-8482872

 

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  青海新闻网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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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展示“青海新闻第一端”──大美青海客户端(中文版、藏文版)的新形象、新风貌,打造特色融媒品牌,提升辨识度和竞争力,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青海新闻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美青海客户端新LOGO。

  一、总体要求

  大美青海客户端新LOGO设计作品需准确把握守正创新、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突出“新闻+政务服务商务”融合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大美青海客户端的定位与特色,紧跟潮流、简洁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创新性,具备较强的视觉美感、文化内涵和辨识度。

  二、具体要求

  (一)大美青海客户端LOGO设计须为彩色,以汉字为LOGO的主体,可适当添加汉语拼音、英文和图形、线条等元素,以体现青海地域特色和新闻属性。可参考“学习强国”“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潮新闻”“上观新闻”“今日头条”“搜狐新闻”等新闻资讯类客户端LOGO。

  (二)投稿作品须为电子版,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使用JPG或PNG格式;手稿应不小于A4纸幅二分之一(投稿时扫描为电子版)。入围作品应提供原始工程文件(AI、PSD、CDR等)。作品须适用于多种媒介和载体,如网站、新媒体、宣传展示、标识标牌等,便于识别和传播。

  (三)应征者(集体或个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必须是原创作品,并未在其他活动中获奖或发表,严禁抄袭、模仿、借用、雷同等侵权行为,不得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议。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由应征者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投稿作品应附相关文案说明,如设计理念、创作思路、具体涵义等(300字以内),以便评委会更好地理解和评选作品。

  (五)最终选用的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征集方(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青海新闻网有限公司)所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征集方享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

  (六)征集方和入围作品应征者签订相关协议,征集方如有注册商标或者版权需要,入围作品应征者需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七)应征者可以是集体(公司)或个人。提交作品时,应一并提交应征者(公司或个人)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

  (八)若应征作品数量、质量未达到征集方评选要求,征集方有权取消评选或减少获奖作品数量。

  三、投稿要求

  (一)投稿邮箱:1985115751@qq.com

  (二)稿件名称:将设计手稿、作品说明、应征方信息等电子版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LOGO设计方案(XXX)”。“XXX”为应征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

  (三)投稿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24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四、评选奖励

  (一)本次征集活动截止后,征集方将成立专家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选,并向社会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二)拟评选出6件作品进行奖励:

  入围作品3件,每件奖励3000元。

  优秀作品3件,每件奖励1000元。

  (三)最终选用的LOGO从3件入围作品中产生(可在入围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对正式选用的作品给予10000元奖励(含入围的3000元奖励)。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四)本次征集评选的最终解释权归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和青海新闻网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马老师 谢老师  0971-848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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