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职业道德是每个新闻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也是从事新闻工作的立业之本。来自中国记协的统计,截至今年5月,河北、上海、浙江、山东、湖北等地,作为首批试点省市,已率先建立起省一级新闻道德委员会,通过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进行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评议,推动新闻行风建设,形成行业自律的长效机制。(10月21日新华网)
就在各地用新闻道德委员会管理和解决问题的时候,10月22日,一则消息传遍了真个网络。一名自称“全媒体记者”、“自由撰稿人”的格祺伟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另外,22日据新华网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22日下午,新快报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关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一事,新快报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
这到底是怎么了,一方面是在维护记者的采访权利,而另一方面又在“打击”记者的采访报道。看完一些报道后,笔者发现了一些端倪。原来,在真正的新闻工作者中间,有那么一些“假记者”在行骗,损害自己的形象。
当然,新快报记者陈某,我们还不好说,但是看完格祺伟的有关报道后,我们不禁为这样的做法捏了一把汗。这小子的胆子真够大的。据湖南衡阳警方查实,截至目前,警方掌握格祺伟其犯罪线索200多起,已初步查证36起,受害对象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区的企业和干部群众,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为什么格祺伟能屡屡得逞?这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为什么哪些开发商或有关政府官员愿意“花钱消灾”?这也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标准,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自觉地遵守。不管是哪一方,只要违反了法律,那么就会得到严惩。
还好,在一些地方出台了新闻道德委员会,我们为这样的做法叫好,也为这些地方能有这样的想法而鼓掌。笔者认为,新闻道德委员会的建立,是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创新之举,是解决新闻界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新闻战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作者: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