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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改革 青海设立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
 
http://www.qhnews.com   西宁晚报  2007-04-02 08:26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全国首家批准设立、我省第一家挂牌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乐都县雨润镇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正式开业,这标志着中国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在我省跨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副省长徐福顺出席开业典礼并讲话。

  乐都县雨润镇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雨润镇深沟村周边的10名农民和农村小企业主自愿入股36万元发起成立的,将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业务,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它的诞生,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创新,对推动我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将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将对促进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产生积极的影响。

  徐福顺在开业典礼上说,农村金融服务问题,不单纯是农民贷款问题,我们必须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农村地区长治久安的角度来认识和思考农村金融问题,把这项利国利民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他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注册登记、税费征收、营业用房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优惠便利。全社会要共同努力,大力培育企业和个人良好的信用意识,尽快建立覆盖所有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诚信体系,为试点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新设立的资金互助社要健全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明确经营定位,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管理意识和发展意识,为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在全省全面推开积累经验,努力使资金互助社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新生力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作者 贾晓红)

 
 
  编辑: 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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