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民建青海省委在向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递交的提案中建议,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提案认为,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严重滞后于城镇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因之一,就是法律上的缺失,使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无法可依。因此,消除法律缺位,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并结合农村的特点,制定出有别于城镇社会保障模式的农村社会保障专门法规,尽快把广大农民工和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提案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有利于城乡融合、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几十年来,以城市和农村户口为分水岭,二元化经济下的我国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迥然不同。与城市人口相比,农村人口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数量微不足道,绝大多数农民被排斥在了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而建立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作者 青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