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省委领导 旅游 本地通三江源头 博客青海 游戏
 新闻 理论 本网专题 播客 青海湖可可西里青新论坛下载
   
 
三江源国际摄影节
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民族文化 雪舟三绒
青海政法在线
e龙旅行网
三江源国际摄影节
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民族文化 雪舟三绒
青海政法在线
e龙旅行网
 
 
 
   您当前的位置 :青海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青海文化 正文
公开征集青海湖形象标识(徽标)和主题宣传词
 
http://www.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  2007-08-28 11:43
 

关于公开征集青海湖形象标识(徽标)和主题宣传词的

启     事

  青海湖是我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是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宝库,也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国家地理杂志等评为中国最美的湖,青海省因青海湖而得名。为了生动展现青海湖的自然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集中反映青海湖的生态价值和旅游形象,进一步提高青海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统一景区形象,提升景区品位,打造景区品牌,积极推动高原旅游名省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青海湖形象标识(徽标)和主题宣传词。

  一、主办单位: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筹备组

  二、征集时间及工作程序:

  2007年9月1日至10月30日为青海湖形象标识(徽标)和主题宣传词征集阶段。截稿日期为2007年10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200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征求意见及评审阶段。2007年12月份为确定最终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阶段。

  三、征集作品的要求:

  充分反映青海湖的特征和形象,体现自然地理与历史文化的有机结合,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启发性。青海湖形象标识(徽标)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易于识记,具有国际水准,整个标识(徽标)设计应图案清晰、色彩明快。青海湖主题宣传词需中英文对照,简洁明了,对仗工整,易读、易识、易记,富有文化内涵。投稿的作品可包括青海湖形象标识(徽标)和主题宣传词两部分,也可就其中一项内容投稿。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由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筹备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定的青海湖形象标识(徽标)一次性支付奖金人民币100000元。青海湖主题宣传词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评选结果将于2007年12月通过媒体公布。

  五、特别声明

  (一)青海湖形象标识(徽标)和主题宣传词应征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筹备组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利。

  (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筹备组。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六、参与方式:

  参与青海湖形象标识(标徽)和主题宣传词投稿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青海湖形象标识需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可在PC机上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jpg格式,300dpi)。青海湖形象标识(徽标)和主题宣传词设计图稿、文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请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稿中出现,须单独用一张A4纸书面说明。来稿信封上请注明形象标识(徽标)、主题宣传词。

  稿件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北楼123房间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筹备组(收)

  联 系 人:贾文 李晓俊

  联系电话:0971—8252363

  邮        编:810000

  电子邮箱:qhhglj@126.com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筹备组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编辑: 叶枫
 
 
评论 笔名:

发表标题:

  

相关文章
 
新闻搜索
关键字:
 
 
 
 
关于我们|法律声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2005,青海新闻网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 webmaster@qhnews.com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青B2-2004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