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针对夏季农村牧区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多发、易发的情况,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牧区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农村牧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牧区食品卫生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知明确了各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并在食品卫生监管工作上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牧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一是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综合整治。二是迅速及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做好必备解毒药品的储备。三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报告预警制度。四是加强高毒、剧毒农药的管理。五是要发挥已建成的县、乡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信息监管网络的作用,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分解到人,做好日常市场巡查;通知还提出全面加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农村牧区群众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意识。 (作者:解丽娜 马国威 洪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