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语:坦坦荡荡做人,兢兢业业做事。 6月24日当奥运火炬在省会西宁传递时,省广播电视局门前段的火炬手中,有一位中年女火炬手——她就是达日县法院院长、优秀共产党员开晓青。
2002年,开晓青任达日县法院院长以来,注重制度和干部队伍建设。主持起草并完善了《达日县人民法院审判岗位工作细则》等30余项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理论及业务学习制度,带头学习法律及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撰写了《如何在牧区开展好人民法院工作》、《关于牧区赔偿“血价”、“命价”现象与我国立法反对株连原则的冲突》等有关调研报告。采取定期对干警掌握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的情况进行测试,开展竞争上岗,选派干警到西宁等地挂职学习等办法,提高审判业务水平,保证办案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4年法院受理并审结的案件总数创历史最高,仅2003年受理并审结各类案件226件,是前六年结案总数之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达日县牧民群众申诉难、诉讼难的状况。主持起草《达日县人民法院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施意见》,组织干警翻译编撰《达日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培训手册》,培训人民调解员200名,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开晓青工作雷厉风行,淡泊名利,心底无私,敢作敢为,勇于碰硬,忠于职守。在2004年“11.4”案件的审判中,顶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诱惑,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处理了涉案人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她组建了“巡回法庭”,带队走帐串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003年下半年,开晓青带领“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历时3个月,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果洛达日草原上巡回3200余公里,跑遍全县9乡1镇,深入33个牧委会,109个合作社送法下乡,就地办案17起45人次,受理案件和调解民事纠风39起,接待来访群众128人次,接受法律宣传的群众达2450人次,为2000余名在校生举办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关心干警工作和生活,配备了办公桌、图书、电脑、文件柜等办公用品,购置安装了供暖和洗澡设施,办起了职工食堂,改善了干警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先后荣获全省和全国法院系统“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作者:孙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