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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保 民航部门严禁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
 
http://www.qhnews.com   西海都市报  2008-07-22 07:33
 

  青海新闻网讯 7月21日,记者从我省民航部门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做好空防安全和奥运安保工作,民航部门禁止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给各机场和民航管理局下发的通知,在乘坐国内航班时,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携带1件物品。机场地面服务部门在为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时,值机人员要询问行李物品是否属于旅客本人。如果发现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行李物品者,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或者5000元以下罚款。 (作者:花木嵯)

 
 
  编辑: 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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