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周婷玉、赵超)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8日正式发布通知,自2009年起撤销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设置。
通知指出,自2009年起撤销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试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设置。举办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高等学校,要按照专业培养要求继续做好在校学生的培养工作,确保毕业生培养质量。
通知说,2009年前入学的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学生和2009年前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按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决定旨在提高中西医结合医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据了解,为了加强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满足西部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教育部、卫生部于2004年批准部分学校试办面向西部地区农村、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教育,要求毕业生应在农村工作满5年后才可流动,试办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