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以下称“两费”)。
财政部表示,停征“两费”,一方面,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资金缺口由财政解决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依据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向个体工商户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依据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进入集贸市场开展商品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由工商部门征收的“两费”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等,至今已征收了近三十年。
停征“两费”后,工商部门的经费保障是否会出现缺口,进而影响其履行职责?带着问题,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省工商局财务装备处有关负责人称,1998年,全省工商系统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后,“两费”收入成为财政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近年来,工商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减免“两费”的措施,降低了收费标准,并对特殊困难群体予以免收。针对工商部门部分工作人员需要工商费养活的说法,他介绍,现在工商部门收取的“两费”按规定全部上缴财政,工商部门只负责开具发票,钱由个体户自己交到银行,再从银行直接转到财政上。工商人员的经费由财政统一纳入预算安排,因此,不存在“需要工商管理费养活一部分人员”的问题。同时,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停征“两费”后出现的资金缺口,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解决。
★ 工商监管更有力
作为监管部门又是如何看待停征“两费”呢?
省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董国成介绍,工商部门的职能有很多,比如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征收“两费”是市场监管中的一部分,停征后,可以将工商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从过去的收取管理费中解放出来,投入到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监管工作中,这也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另外,这一举措实施后,“马路市场”“游击队”将会越来越少。停征“两费”是国家繁荣富强的表现,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综合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停征“两费”有利于个体经济的发展,这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尤为必要。
★ 个体户纷纷叫好
“我每月上缴的工商管理费有一百多元,9月1日停征这项费用后,一年下来我可以省不少钱,这对我们这些个体户来说,真是一个好消息。”省城气象巷附近一家花店的老板对记者这样说。得知这个消息后,众多个体户纷纷叫好。省党校附近的一家小吃店老板说:“个体户管理费早就该停征了,虽然我每个月都缴,但是说实话,我不知道这个钱是做什么用的。”他的店面经营面积只有二十多平方米,每个月要缴纳的税费不是小数,他说,由于个体户从事经营的利润本身就不多,每个月的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采访中,个体户对记者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生意很难做。”主要原因是成本高、费用高。在省城地下城做服装生意的个体户小李说,她的店面只有10平方米,虽然是她自己出资购买的,但是每月仍需上缴很多费用,工商费、税费、物业费等等,一年下来至少在一万五六,几乎没什么钱可赚。听说要取消工商管理费后,她十分高兴地说:“等于每个月多赚两百元。”
★ 想创业的年轻人受鼓舞
一名准备创业的年轻人表示,这一消息增强了他创业的信心,说明国家鼓励创业,鼓励自食其力。
正在到处找门面的石女士说,大学毕业后她找过几次工作,由于种种原因都没能干太长时间,因此一直在考虑自己创业,但因开店成本高且利润较薄,迟迟下不了决心。取消工商管理费之后,让还在犹豫的石女士吃了定心丸。她说:“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我要赶紧着手干了。取消‘两费’就表明国家非常支持个体户的发展,说不定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优惠政策。”
省工商局个私处处长邢茂业表示,停征“两费”将切实减轻个体户的负担,国家从政策上鼓励个体户加快发展,扩大规模,扩大再生产。同时,还能起到化解工商人员与个体户之间的矛盾,使个体户之间公平、公正、公开地竞争,完善市场机制的作用。(作者:张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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