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几天,记者在跟随城北区城管执法人员按照新规定对不文明市民进行处罚时了解到,被处罚者不仅仅是在经济上有所损失,更重要的是,他们在被处罚的过程中,能尽快对自己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深刻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进一步认识到我市创卫工作的深远意义……处罚,对他们来讲,无疑是一次深刻教育。
随地小便者花钱买了卫生知识
10月2日傍晚,一男子在海西西路与新宁路交会处路边随地小便时,被城管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发现。执法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对其处以10元至50元的罚款,该男子竟说:“我没钱,也不识字。”
执法人员当场向他宣读了《西宁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还向他讲了全市创卫工作的重要性。该男子听后说,他知道错了,但身上没钱。执法人员说,可以随该男子去他家里取钱……见实在躲不过去了,该男子只好交了10元钱的罚款。并说,通过这件事,使他懂得了什么叫创卫,什么叫不文明行为,他今后一定要做一名文明市民。
“这50元能让我改掉坏毛病,值!”
10月3日下午,一名50多岁的男子在小桥大街随地扔了一个烟头,被执法人员发现。
执法人员向该男子敬了一个礼,并指出,他的行为属于不文明行为,是对我市美好市容环境的破坏,按照有关规定,要对其处以10元至50元的罚款。该男子表示歉意后当即将烟头捡了起来,未向执法人员讨价还价,交纳了最高限额50元的罚款,并十分爽快地说:“我干脆就交50元吧……因这50元会让我永远记住这次教训,并能帮我改掉坏毛病,值!”
自觉市民虚惊一场
10月3日中午,一女士购物回家途经柴达木巷时,所提大包里掉出了一个小塑料袋,随风满地跑起来,她追赶塑料袋时,执法人员也见了塑料袋……当执法人员了解到她是在追赶塑料袋,不仅未罚她的款,还向她竖起了大拇指。(作者: 得舟 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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