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蓝天白云漂浮,河水清清,岸边绿树成荫,街道干净整洁;漫步在人行道、河岸边的游人如织……市民张大爷说:“经过政府大力对湟水河环境综合整治,河水变清澈了,这里已经成了我们老百姓散步的好地方”,这是8月19日,记者在城北区火车西站街道办事处辖区湟水河(城北段)及美丽水街附近的一幕。
近年来,西宁市城北区全面加强水环境治理和保护,以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为准,并以“河长制”为抓手,通过健全完善区委书记为总河长、区长为副总河长,河流流经区域主管部门为河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全面建成区、镇(办)、村(社区)河长制三级管理体制,健全完善辖区河、农灌渠名录,完成湟水河22公里各村(社区)河道界址划分,制作河长公示牌,明确三级“河长”主体责任、监督职责和任务范围、工作标准,建立全覆盖的“河长”网络体系。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以来,城北区按照督察要求,严格履行生态环保党政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动各项督察事项落到实处。目前,已对辖区82家“小散乱污”企业采取强制断电措施予以整治,依法责令关停企业门店79家、强制拆除取缔88家。
按照立说立行、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的工作原则,对省市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第一时间接收“入账”,一小时内明确责任“交账”、督促落实一天之内“办账”、纪委和督导组逐一“查账”,及时公开反馈办理结果晒账”,将信访投诉问题的处理流程明确化、清晰化、简便化,实现了“来之即转、转后即办、办完即复”。
同时,为了聚力湟水河(城北段)卫生死角,全面改善水系环境为目标,加大执法巡查督察力度,按定岗、定人、定职责的制度切实促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城北区还对湟水河(城北段)排污口排查、封堵、整治,建立巡查机制,并加强(湟水河)城北河道沙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河道800米范围内无沙石采挖、堆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