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近年来,湟源县检察院在湟源县委、上级检察院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主要职责任务是开展法律监督,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这一职能定位。努力找准检察监督切入点,多措并举,不断探索社区矫正监督方法,力求通过检察职能的履行,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为“平安湟源、和谐湟源”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为了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防止司法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及重新犯罪情况的出现,自2016年开始,该院会同县司法局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每年对湟源县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联合监督检查。同时,对社区矫正档案进行不定期抽查,不定期走访社矫人员,针对特定人员开展个别教育。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该院共对全县9个司法所45个社矫档案进行抽查,重点走访社矫人员3人次。另外,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维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证社区矫正依法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实施,对敢于触碰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雷厉风行敢于依法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