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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应急响应调整后,疫情防控工作怎么做?

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26 16:18    编辑:朱月琴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包拓业 朵海平 报道) 2月26日,青海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第十场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虎就我省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调整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作通报。

  王虎介绍,自2月26日12时起,在全省范围内将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尽管级别降低,但防控难度更大、责任更重了。随着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重心的下沉,对基层的疫情防控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我省将以严防输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管控、有效落实“四早”措施为根本出发点,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随着各地有序复工复产,我们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压实县(区)、乡(镇)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统筹意识,加强对本地区疫情防控和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同时,根据本地区人员流动、聚集和区位等实际,实行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和流动性管控,落实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更加科学精准地做好防控处置工作。

  继续加强疫情监测

  始终保持对疫情的高度敏感性,持续强化疫情监测,全面落实好首诊医生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规范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临床标本采集送检和实验室检测、生物安全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严格落实来青返青人员排查

    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监管,落实社区、用人单位和院(校)长主体责任,着力在“防输入”上下功夫,强化各项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排查外省来青、本省复工人员,特别是对重点疫区返岗人员提供必要的实验室核酸检测、防控措施跟进等工作。

  加强农牧区和社区疫情防控

  各地要继续发挥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村干部、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网格管理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农牧民、社区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全面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减少大量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复课疫情防控指导

  强化属地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全面组织督导相关企业开复工前防疫措施落实,建立防疫员制度指导日常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外省来青人员的隔离医学观察和岗位健康管理制度。指导企业科学落实人员分散办工、作业、住宿,工作场所通风消毒,日常防护,错峰上岗,错时隔座就餐或盒餐配送,合理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等防护措施。各属地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共同组建校园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督导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六项制度”(学校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不能按时到校及身体异常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切实做好学校开学防疫工作指导和培训。

  继续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

  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做好旅客排查及报告。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要求继续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

  全面恢复正常医疗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全面恢复正常医疗秩序,积极主动开展门急诊服务、住院病人收治、危重患者救治等,方便群众就医,切实保障和满足老年人、癌症病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精神疾病等广大患者正常医疗服务需求。依托“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开展新知识、新技能培训,提高医疗安全和质量。同时,发挥定点医疗机构主阵地作用,始终处于应急和迎战状态,坚持防控和救治措施不削弱。

  认真做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落实好我省各部门出台的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增强医护人员获得感和职业荣誉感。制定《青海省进一步关爱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工作方案》《青海省返青援鄂医疗队队员休养工作方案》,积极做好医务人员舒缓压力、生活保障、必要休整、精神鼓励等工作,配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爱医务人员的优惠政策。

  提升社会公众防护意识,营造疫情防控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发挥疫情防控公益短片、宣传海报和科普手册作用,加大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防控措施宣传力度,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社会氛围,引导公众科学防控,倡导戴口罩、讲卫生等良好习惯。

  坚持依法防控,强化督导检查

  加大针对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根据全国和全省疫情动态,适时组织专家开展研判评估,动态调整非重点防控地区和一般防控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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