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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单”“蓝单”处理程序都一样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楚楚    发布时间:2020-05-20 07:29    编辑:田才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期,晚报交通热线接到一些西宁市民来电,询问关于违停被城管贴“黄单”该如何处理、交通罚款滞纳金的产生时间等问题,希望晚报帮助解答。记者日前就市民的问题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咨询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人员。

  ●市民张先生前几天因为在人行道上停车被辖区城管部门张贴的一张黄色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不知道应该去城管部门处理还是去交警大队处理?

  城管部门违停的黄单和交管部门的蓝单处理程序是一样的,城管部门会在张贴罚单后将违停处罚信息转入交警部门,被处罚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在罚单上规定的时间内到交警大队处理即可。

  ●市民李女士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被抓拍,接到信息通知时她还在外地出差,她担心等她回宁处理时已经超过了15天的期限,会产生较高的滞纳金,这种情况她该怎么办?

  李女士对滞纳金产生时间有误解,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罚单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而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眼”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但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就要在15天之内缴纳罚款,逾期就会产生滞纳金。

  ●王先生近日接到“电子眼”违章处罚通知,他对此次违章处罚有异议,可以申诉吗?

  接到违章处罚信息的车主可以在交警大队查询罚款的原因、地点、时间和违章图片截图,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诉的(比如因救人、避让行人等紧急情况违章)只要证据充分可以申诉。

  提醒:确认违章罚款信息无误后,被处罚人拿到罚单就可以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了,缴费的票据要保留好,几天后及时查一下违章记录是否由未处理改为已处理,在交管网12123平台可以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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