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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保体系 托起美好生活
——“十三五”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综述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陈 晨    发布时间:2021-01-31 08:09    编辑:何继红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社会保障体系是民生的安全网、社会的稳定器。“十三五”以来,我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统领,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着力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持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我的养老金又涨了。”今年66岁的企业退休老人魏秀花喜气洋洋地说。

  从2010年初次领取养老金的950元到现在的3000多元,我省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实现了“16连增”。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比国家规定的93元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高出87元至97元,位居全国前列。

  我省以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适应人员流动性、保证制度可持续性为目标,不断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省级统筹制度,规范参保缴费政策,针对低收入人群断保等群众关注的问题,解决部分企业职工应缴未缴的补缴问题。不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促进参保人员跨地区跨行业流动。

  我省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促进城乡公平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由每年100元提高至200元,增设4个较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并对高龄人员基础养老金倾斜,让城乡居民真正享受到养老保险的待遇福利。同时我省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总体收益情况良好。

  “十三五”期间,我省连续5次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6连增”,第8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两项待遇水平均居全国前列,并确保了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基本功能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带来巨大冲击,也让一些职工面临失业风险。关键时刻,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和保障扩围双向发力,助力企业渡过阶段性难关,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现年47岁的朱海斌,原本是青海华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2020年2月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通过失业保险经办人员走访企业宣传失业保险金政策后申领失业保险金待遇。“从2020年3月开始,我可以领取最多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月的失业保险金保障了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让我能更加从容地找到新的合适的工作。”朱海斌说。

  我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以更好地保障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参保扩面工作力度,陆续出台了援企稳岗、阶段性降低费率、技能提升补贴和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等惠企利民政策。

  “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为37531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64亿元,为655名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590.86万元;为大龄、超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16.77万元,惠及1980人次。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失业人员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019年8月以来,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75.57万元,惠及4.4万人次。

  失业保险在助力企业平稳发展、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及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省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参保企业及职工的普遍拥护和好评。

  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2020年2月12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牙什尕镇人民政府职工马晓明在前往上滩村宣传疫情政策、做室内消毒工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

  事故发生后次日,海东市、化隆县两级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第一时间认定为工伤,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当地社保局在1小时内完成了待遇核算及发放工作,及时为冲在抗击疫情一线的职工撑起工伤保险保护伞。

  为维护工伤保险公平性、增强共济性、保障可持续性,我省遵循制度统一、分级管理、职责明晰、强化考核的原则,先后出台《青海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方案》《青海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机制,结合工伤待遇补偿和工伤康复,构建形成了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基本框架。结合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重点行业,全力推进工伤预防工作,以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强化安全责任,降低社会成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

  依托全省统收统支的省级工伤基金统筹管理体系,我省工伤保险工作形成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费率政策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的“六统一”,实现基础数据和基金向上集中,管理和服务向基层延伸,有力促进工伤保险制度公平可持续发展。

  我省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将各类群体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截至2020年底,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由“十二五”末的362.75万人、40.12万人、58万人增加到420.48万人、46.48万人、85.9万人,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一个个上扬的数字,成为社会保险润泽民生的最好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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