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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巩固脱贫成果 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3 09:47    编辑:童洋

  2月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扶贫开发局、省林业和草原局、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7个单位和地区的有关负责同志就“展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作了主题发布。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陈郁 樊永涛 朵海平 报道) “十四五”时期青海省将以防止返贫致贫为重点,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动力,以接续推进农村牧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为目标,深度融入“两新一重”“四个体系”“三类园区”战略规划,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收入增长与文明提升、外部帮扶与自身发展之间的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牧区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接续前行,把握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节奏、力度、时限,推动领导体制和政策、工作、考核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青海省扶贫发开局副局长马正军说。

  据了解,为了防止返贫致贫,“十四五“期间,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将合理确定监测对象和监测标准,重点监测其收支和“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状况,建立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实现动态清零。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以政府部门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健全完善基层主动发现、多部门联动预警机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并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继续做大做强牦牛、青稞、光伏、旅游、青绣等产业;持续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富民强村;加快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动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健全利益链接机制,辐射带动更多农牧民发展受益。强化跟踪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加快扶贫车间、工坊建设,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脱贫群众就近就地就业。以订单培训、岗位培训为重点,整合资源,强化技能培训,增强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能力。认真落实消费扶贫三年行动方案,扩大扶贫产品认定规模,加快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拓展线上线下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农畜特色产品展销馆建设,促进产销对接。建立后续产业扶持长效机制,开展就业专项帮扶,提升社区治理服务能力,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可致富。同时,对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发展空间受影响、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较高地区的群众,继续实施易地搬迁。

  全面完成扶贫资产摸排,建立管理台账,做好确权工作。区分类别完善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营、长期受益。按照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持续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根据中央调整东西部协作关系部署要求,按照优化协作方式、突出帮扶重点、强化协作关系的总体要求,围绕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加强沟通衔接,争取更大支持,促进互利互惠、共享共赢发展。巩固深化精神脱贫成果,健全完善农村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广大群众培养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不断推动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

  据马正军介绍,到2025年,青海省将全面实现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农牧民收入增长与全省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农村牧区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发展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稳妥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党在农牧区执政基础更加稳固。到2035年,全省农村牧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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