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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民询问: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不做处理如何执行

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9 08:11    编辑:张启杰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王瑞欣 报道)“疫情期间,西宁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个人贷款暂不作逾期处理的支持性政策,这个政策如何实施?”近日,记者接到市民王先生的咨询电话,想就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对此,记者与西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取得联系后得知,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职能,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就做好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制定若干条措施,其中“个人贷款暂不作逾期处理”的支持政策为缓解贷款职工还款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政策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解决缴存职工后顾之忧。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支持政策执行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31日。如实施时限未延长的情况下,从2023年1月1日起,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超过政策执行期限仍有逾期的,将从2023年1月1日起登记逾期记录并计收罚息。”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对该项政策进行了解读。

  个人贷款暂不作逾期处理的支持性政策,对于借款人来说确实是有效缓解资金困难的务实举措。但暂不做逾期处理并不代表不用偿还。针对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还款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分批次或一次性偿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避免因政策执行期结束而对个人权益造成损害。

  那么政策执行期后逾期偿还会有哪些影响?工作人员表示,贷款逾期记录将会体现在个人征信报告上,影响个人金融服务和个人征信。不仅如此,还会按逾期实际天数产生罚息,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后,将提前收回贷款,同时影响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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