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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村(居)委会成员迎来“大考”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王琼    发布时间:2023-03-25 07:16    编辑:孔令磊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要让“我要干、争着干、比着干”在村(居)委会成员中成为常态,树立重实干、看实绩的风向标……3月2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全面掌握《青海省村(社区)“两委”成员考核办法》实施情况,近期,省民政厅首次对全省2022年度村(居)委会成员考核工作开展了总结评估。

  据了解,全省各地在《青海省村(社区)“两委”成员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考核办法的实施方案和村(居)委会成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内容,优化考核程序;部分地区召开专题会议,对村(居)委会成员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具体要求,要求乡镇(街道)按照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全面的原则,聚焦村(居)委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村(居)委会成员现实表现,作出量化计分和综合评价,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各地把严格执行村“两委”成员轮流坐班、首问负责、服务承诺、AB岗互补、节假日轮班、上门服务等制度,以及定期走访帮扶困难群体,为基层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等服务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尺,激发村(居)委会成员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村(社区)为民服务水平;增设民主评议环节,组织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参加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得分记入考核结果,建立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基层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坚持把考核研判结果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与个人奖惩、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有机结合,对存在问题的村(居)委会班子及村(居)委会成员,视不同情况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免调整等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使能干事的得到重用,为会干事的提供平台,让“我要干、争着干、比着干”在村(居)委会成员中成为常态,树立重实干、看实绩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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