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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湿地面积达712.39万公顷

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1 17:34    编辑:包拓业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包拓业 报道)6月1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按照湿地保护法的定义,并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全省湿地面积为712.39万公顷,湿地类型包括内陆滩涂、沼泽地、沼泽草地,以及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不含养殖水面)、沟渠等8类,湿地面积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居全国前列。

  我省湿地呈现四个特点:湿地分布不均匀。全省湿地主要分布在玉树、海西、果洛三个州,占全省湿地的92.43%。沼泽草地占半数以上。我省沼泽化草甸特征突出,重点以蒿草属和苔草属植物为代表,形成了青藏高原湿地的独特类型,沼泽草地占全省湿地面积的55%。生态系统极其脆弱。我省地处高寒高海拔地区,年平均温度低,植物生长周期短,生态系统演替过程缓慢,结构和功能简单,生态系统极其脆弱,一旦遭到破坏,难以恢复。高原物种资源丰富多样。青海有野生动物605种、野生植物2500种左右。藏羚羊由不足2万只增长至7万只,普氏原羚由原来的不足300只增加到3000多只,青海湖裸鲤资源蕴藏量达11.41万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维护“中华水塔”坚固丰沛、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为目标,大力推进湿地保护、分级管理、资源监管、保护修复、监测评估五大体系建设,湿地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我省先后颁布实施了《青海省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青海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青海省重要湿地占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法规和制度,制定发布湿地监测技术规程、重要湿地标识设计规范、小微湿地认定规范等地方标准,初步建立了湿地保护制度和标准体系。

  在全国率先实施湿地生态管护员制度,三江源综合试验区22县区设置963名湿地管护员,管护面积2890万亩,形成了“牧民为主、专兼结合、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湿地生态管护形式,建立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协作机制,有效构建了具有青海特点的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新体系。

  初步建立了全域覆盖的湿地监测网络,定期对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系统监测评估,实时掌握湿地资源的动态变化。在西北五省区率先启动泥炭沼泽碳库调查项目,首次查明了全省泥炭沼泽面积和储量,为推进“双碳”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负责人宋维菊介绍,力争到2030年,我省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初步建立,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固碳能力得到提高,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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