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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山更青水更绿 青海更美丽
——写在2023年六五环境日之际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宋明慧   发布时间:2023-06-05 07:19    编辑:何继红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推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重要一年。

  用时间的轴线丈量,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2023年六五环境日如约而至。此刻,让我们驻足,深长回眸这片养育我们的土地。

  从湟水河畔到柴达木盆地,从祁连山下到青海湖畔,在三江启源的青海大地,山清水秀、万物峥嵘,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当“中华水塔”愈加坚固丰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美长卷正徐徐铺开。

  高站位做好“中华水塔”守护人

  三江之源、“中华水塔”,青海在全国乃至世界生态安全格局中的地位突出而重要。青海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扛牢坚定不移做“中华水塔”守护人的政治责任,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当三江清水源源东流滋润大半个中国,水源涵养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最直观带来生态系统质量的提升,人们享受着优美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前所未有。

  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聚力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协同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全省99个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中,长江干流、黄河干流、澜沧江干流、黑河干流境内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湟水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状况优良,且全省50个在用县级及以上城市(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稳定。

  全面推进省域内长江、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黄河干流排污口排查和湟水河61%的排污口整治任务。同时,在湟水流域支持建成日处理1万吨的北川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4万吨,在青海湖支持实施二郎剑污水处理厂扩能建设工程,新增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00吨。

  蓝天、碧水、净土是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最基本需求,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任务。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实现全面达标,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4%,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西宁市成功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

  同时,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实施清洁取暖、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老旧柴油货车鼓励淘汰、环境空气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淘汰燃煤小锅炉363.78蒸吨,淘汰高排放老旧车5548辆,实施10个工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程,重点行业安装47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管系统……“青海蓝”成为人们对大美青海的向往,究其背后,是贯穿工作始终的可圈可点之作为。

  在此基础上,我省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9%以上,超额完成国家目标要求,且督促指导相关地块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升级”环境监管效能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玉树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海东市平安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茶卡镇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当一项项国家级殊荣“花落”青海,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生态保护监管力度持续加大,青海以最严格的制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督察监管执法贯通联动,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率为97%,督察期间受理的群众举报办结率为99.8%。全覆盖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到目前,全省除三江源国家公园内4个县外的所有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实现单设,建立了“1+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查处违法企业396家,行政处罚138起,罚款1554.26万元,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0件。且常态化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开展非现场监管检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出台《青海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2022年以来,我省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内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点位实地核查检查,对“绿盾”重点问题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纳入国家“绿盾”重点问题台账的38个问题中已有36个完成整改。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玉树州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办法。

  如今,青海湖裸鲤资源蕴藏量从保护初期的2600吨恢复至11.4万吨,藏羚羊由最少时的不足2万只恢复到7万多只……物种数量稳中有增,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实效。

  此外,我省持续巩固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废物核查,扎实推进核查问题整改,完成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三年行动,51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西宁市、海西州、玉树州入选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考量,统筹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近年来,青海持续优化环保服务,注重以生态环境领域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发展,以强化环评要素保障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以污染减排腾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容量空间,支撑绿色发展动能加快转换。

  去年以来,我省积极争取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实施165个项目,深入推动环评审批提速增效,环评工作服务绿色发展。

  把生态保护优先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环评“放管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信用评价、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等环保领域改革,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地应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实现全覆盖,“一证式”管理有序推进。

  常态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年内全省30家企业通过线上竞买或协议转让方式获取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完成84家省级重点排污单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2022年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8件,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制定实施《青海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方案》,完成“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实施情况跟踪评估,为后续动态更新提供支撑。

  以改革为进,不断强化生态领域科技支撑能力,“青海生态之窗”视频观测点位由2016年的6个扩建到2022年的76个,“天地一体”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随着监测点位的增加,涵盖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美景尽收眼底。

  在此基础上,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增加至185家845套,实现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全覆盖。推进实施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化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开展青海省污染源基础数据库更新、重点流域基础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今天的青海正加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生态文明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愈加牢固,绿色发展、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正向我们走来。憧憬未来,绿水青山成为永远的优势和骄傲,大美青海将为世人呈现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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