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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布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7 20:54    编辑:何继红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崔永焘 报道)6月7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莫忘饮食安全。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负责人提示:中高考期间考生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确需外出用餐时,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环境干净卫生的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发票;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单位、路边摊。网络订餐餐食送达后,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食安封签。如需购买食品,请到具有合法资质且规模较大的商场超市购买,选择标识清楚、包装完整、感官正常的食品。

  考生尽量保持原有的饮食习惯,一日三餐以谷类为主,适当增加鱼、肉、蛋、奶和新鲜蔬菜、水果等合理搭配,食材以当季新鲜食材为主。建议考生尽量不食用凉拌菜、烧卤、生食海产品等冷食类食品,慎食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以及油腻、生冷、刺激性大的食品。不喝生水及散装冷饮。

  家庭用餐应采购新鲜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的餐厨用具、砧板、容器应做到生熟分开,烹饪过程要烧熟煮透。家长应参照考生平时饮食习惯,在保证营养的前提下,做到品种丰富,菜肴清淡,少荤多素,尽量不食剩饭剩菜。家长送餐应尽量缩短送餐时间。

  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需要熟制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盛放、接触、加工制作上述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具必须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分开存放、使用,避免交叉污染。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全品种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克。

  考生在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中高考期间,青海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加大考生就餐学校食堂、考生集中食宿点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为广大考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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