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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
90%以上县区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周建萍   发布时间:2023-06-10 07:50    编辑:易 娜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6月9日,来自省民政厅的消息,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民政厅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效能建设,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持续推进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见行见效。

  今年以来,全省民政部门依托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和低收入预警系统,将全省100多万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与乡村振兴、医保、住建、司法等部门常态化共享比对数据21项,通过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及时筛查出潜在救助对象,按需给予救助。同时,积极开展线下“铁脚板”走访,通过上门查访、电话微信询访等及时发现潜在救助对象,主动发现1000余人,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将全省低收入人口中的35.2万人纳入低保,1.7万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实施临时救助4.28万人次。积极发挥民政部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转办优势,及时将就医就学及住房困难等群体转介到其他行业部门,实现了多元救助效能提升。

  同时,我省将低收入群体中的重度残疾人、支出型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目前,全省“单人保”纳保5.77万人,成为低保扩围的一个重要增长点。民政部门还结合省情实际,将因病因残因学作为扣减要素,推动低保救助从保障“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延伸。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实施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发放的奖励资金等十二项收入豁免,在城乡居民申请救助时不计入家庭收入,低保救助从“兜底对象”向“低保边缘对象”覆盖,确保低保边缘群体在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基础上,叠加享受其他行业部门的惠民补助政策,助力共同富裕。

  此外,全省90%以上县区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后,我省取消申请对象需提交的22项证明事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20个工作日内办低保。临时救助按急难情形、额度需求实现分级审批,确保暂时遇困群众“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推进“一部手机办低保”,在全省推广救助事项网上申请、身份信息在线认证、办理进度在线监控、办理结果适时反馈,实现社会救助“一件事一次办”,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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