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困扰其发展的关键因素。今年,在全省各级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发力下,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风险被合理分担,融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发展驶入良性循环“快车道”。
传统的担保贷款,由融资担保机构承担100%责任,一旦发生不良贷款,担保公司将背负巨大的代偿责任,陷入恶性循环。新型“政银担”服务体系,通过政府部门、银行、担保机构多方按一定比例分担风险,为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开辟了一条新的通道。
自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启动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以来,担保机构过去在小微企业融资中需要承担的风险责任降低,大大提高了融资担保服务能力。目前,新型“政银担”业务已落地贵德县,并将在海南州,乃至全省各地慢慢展开。
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发挥政府支持作用,提高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政银担合作机制。
我省相继出台《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等等,逐步建立新型“银担”合作关系、风险分担机制和全省融资担保体系。
自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后,信保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支持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主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累计发生担保业务4.58亿元,代偿率基本保持在1%以内,相较于省信保集团原有的传统业务模式,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代偿率明显下降,“银担”风险分担合作效果逐步显现。
据记者了解,与传统“银担”合作模式相比,“政银担”合作模式更具创新:它由过去以“银担”合作为中心、立足分散风险、强调项目小额多元、侧重市场化运作方式,转变为以“政担”合作为主导、立足底层风控逻辑和相互补位、突出特色产业、“政府+市场”共生发展的方式。重点从以“分险”为核心的传统“银担”合作,转向以“互信补位、分险担责”为核心的“政银担”合作,以服务县域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为重心,从“单个项目担保作业”转向担保项目“集群作业”。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不能靠某级政府、某个机构独立完成,只有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与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才能共同撑起融资的一片蓝天。“政银担”模式一方面实现了财政与金融、金融机构内部以及各级政府的联动,另一方面在行业内形成了一种“利益共享 责任共担”的共赢文化。
政府肩负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责任,参与“政银担”合作模式,可以通过政府制定与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担保及贷款相关的绩效考评、监督管理及税收减免优惠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主要扶持的对象和重点产业,针对关键环节进行政策细化引导;通过有效的财政政策参与贷款担保分险,提振市场信心,提高银行贷款意愿,支持在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的经营主体地位基础上,分散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将激发各机构内生动力,实现市场和政府的有机统一。
作为银行,应当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双向作用,积极利用好自身管理资源、网点资源、渠道资源、风控体系等优势,协同做好业务产品设计、业务开发、调查审核、风险防控、保后服务等工作。通过开辟合作的绿色通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融资担保机构可以通过搭建政府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桥梁,帮助企业快速提升信用,为经营主体优化和创造更多融资环境,促使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一定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贵问题。三方联动,共同推进“政银担”的合作,集中力量办大事,成为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主力军。
道固远,笃行可至;事虽巨,坚为必成。我们看到,在由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牵头建成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内,国家、省、市、州、县多级再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对接,政银担实现充分联动。
前不久,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开展“总对总”合作,进一步提高了银行支农支小的积极性,创新了金融服务的新模式。相信,在全省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普惠金融发展、业务规模、服务能力都将再次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