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下二村牙什尕小微湿地。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8月31日,在全省湿地保护暨小微湿地建设现场会上,省林业和草原局向我省认定的13处小微湿地授牌。
为推进小微湿地试点建设工作,提高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自2020年以来,我省投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2183万元,重点开展13处小微湿地勘界立标、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及水系连通,确定了四至边界,治理了生态环境,并依托小微湿地开展自然教育,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了休憩、娱乐的场所。
8月中旬,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家召开青海平安西村小岛小微湿地等13处小微湿地认定评审会。专家组从湿地类型重要性、区位重要性、调节服务功能、物种保护重要性、文化服务5大方面15小项开展科学、公正评定,认为13处小微湿地有着各自的特点和不同程度的保护价值,符合《小微湿地认定规范》。通过试点建设,达到《青海省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规范(试行)》要求,一致同意认定为小微湿地。
这13处小微湿地分别是:平安西村小岛小微湿地、民和尖岭村娘娘天池小微湿地、乐都店子村架滩小微湿地、循化波浪滩小微湿地、化隆下二村牙什尕小微湿地、互助大庄村黑泉小微湿地、湟源石崖庄村下树湾小微湿地、湟中群加凤凰天池小微湿地、达日普忙村吉拉小微湿地、泽库秀恰村官秀小微湿地、海晏城西社区金湖小微湿地、共和塔迈村温泉小微湿地、德令哈市西海小微湿地。
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微湿地发挥了“小湿地、大能量”的作用,成为乡村美起来、旅游热起来、农民富起来的重要载体。首批13处小微湿地属我省首次认定,开创了我省小微湿地保护的先河,填补了我省无小微湿地的空白。
目前,我省有青海湖鸟岛、扎陵湖、鄂陵湖、隆宝滩4处国际重要湿地,湿地公园20处,省级重要湿地32处,湿地保护率达到64.32%。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全省湿地面积为712.39万公顷,湿地类型包括内陆滩涂、沼泽地、沼泽草地,以及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不含养殖水面)、沟渠等8类,湿地面积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