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岁末年初,行走在高原大地,从三江源头到瀚海戈壁,从环湖草原到河湟谷地,各族群众幸福和乐,一幅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的平安青海和谐画卷徐徐展开。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迎着漫天的飞雪,手捧国徽,入村开展巡回审判。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人民群众安全满意度连续11年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青海大地处处绽放平安幸福之花……翻开政府工作报告,从一个个振奋人心的数据背后,我们看到了“平安青海”建设的辽阔征程。
回眸过去一年不平凡的历程,平安青海建设步履铿锵,从扎实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到整合“五中心”践行枫桥经验,从强化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到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一项项举措、一系列行动,筑就了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今天的青海,社会和谐稳定,百姓生活安宁,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玉树基层法官在当事人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筑牢平安根基 守护群众幸福
“没想到困扰我多半年的事,在这里仅花了半天时间就有了进展。”岁末年初,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拿到立案回执的金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金某在某工地打工,眼看着过年了却迟迟拿不到工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德令哈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金某提供援助服务,并在诉讼服务窗口当场为金某完成立案。
这一切正得益于青海省积极推进“五中心”资源整合。2023年,青海统筹推进州县乡各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资源整合,建立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市、区)、405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并实体化运行,市县乡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现全覆盖,实现群众化解纠纷“只进一扇门、只对一个窗、一次办成事”,让大量信访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这是平安青海建设成果真实呈现,也是青海推进平安建设创新之举,更是统筹部署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等一系列夯实社会稳定根基的长远之举。
2023年初召开的平安青海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一年进步最快、两年成效显现、三年全国上游”总体目标,以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为总要求,以“千分制”考评体系为总抓手,完善9大类86项考核指标和360条考核内容,青海推动平安青海建设保障支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大平安”社会治理格局加速形成。
平安为本,本固邦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十个一”工作,持续加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
法治宣传。刘军 摄
省人大代表、玉树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王永岬认为,平安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人大作为立法监督代表机关,要紧紧围绕省委“十个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平安青海建设立法工作,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强平安建设监督工作,助推平安青海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形成平安青海建设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全面推进“枫桥经验”在青海各地开花结果,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和谐,长治久安。
省政协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才旦卓玛表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安全、更安心、更安宁的生产生活环境和社会秩序。当前,各地都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心用情办理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解决好人民群众的“难事”,抓前端,治未病,秉持司法良知,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在保障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绘就平安画卷 “枫”景这边独好
2023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海东市司法局(预防化解外出从业“拉面人”纠纷工作法)、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金滩乡(化解农牧业地区纠纷“六小”工作法)、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人民检察院(“三江源·检察蓝”联动解纷工作法)入选。
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青海各地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中,创新做法,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海北州海晏县金滩乡,立足多民族杂居、多文化融合的基层实际,聚焦群众需求多元、纠纷多样、服务多维的特点,从各族群众日常“小事”入手,探索推行矛盾纠纷“六小”化解法,对“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做出有益尝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构建出各族群众交流交融和谐相处的动人画面。
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人民法院“姊妹湖”调解室,一起牧业合同承包纠纷在法官调解下得以化解,这是自2022年9月“姊妹湖”调解室成立以来调解的第315件案件。为牧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调解回访等各项服务,调解室的成立进一步满足了群众多元化解纷需求,初步构建起诉前调解和矛盾纠纷化解的“绿色通道”。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刘军 摄
这正是青海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的真实写照。
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末梢神经”,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才能打通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建立接访下访、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协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提高城乡社区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那么,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光彩?
省人大代表、青海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张立群表示,政府工作报告绘出平安青海建设新“枫”景,需要从制度上保障,通过制度引领实现“枫桥经验”地方化,充分发挥五级书记抓平安、地方部门创平安作用,使平安青海建设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助力平安青海建设再上新台阶。
省政协委员,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推广达日县检察院“枫桥式工作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权益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巩固好青海社会稳定、民族和睦的大好局面。
海晏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世英说,新征程上,将按照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实现“治理”到“预防”“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闭环管理,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符合现代社会治理规律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
严厉打击犯罪 书写“平安答卷”
“感谢警察同志,做梦都没想到这18万元还能追回来。”1月22日,面对失而复得的血汗钱,西宁市民宋先生激动得热泪盈眶,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热心服务、为民挽损尽显警威”的锦旗送到西宁市黄河路派出所,感谢民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为其挽回巨额损失。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推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坚实保障。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中,如何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们看到,青海紧盯八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信息网络新型犯罪等影响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案件,扎实推进各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拐卖妇女儿童等各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上升。2023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96.49分,较上年提升2.58分,连续十一年稳步提升。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平安建设的晴雨表。伴随着平安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居家更安心、出行更放心、生活更舒心。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立体化、全天候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黑涉恶、“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绘出平安青海建设新“枫”景。
法治宣传进校园。刘军 摄
这让省人大代表、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副局长叶战军对下一步工作有了新思路,在他看来,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技术手段、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顶层设计出发,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对此,省政协委员、青海立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育认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需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打击和防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全力做好反诈普法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普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将普法触角向农村牧区、社区学校延伸,切实提高反诈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提高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的全民反诈氛围,再结合强有力的打击,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