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时评 党建 省情 文化 法治 原创 视频 省委文件 新闻 政务 旅游 生态 体育 专题 图片 融媒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藏文网
 
站内检索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
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布
作者:彭娜
发布时间:2024-04-20 07:38:37
编辑:童洋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4月19日,在2024年青海省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上,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

  西宁市“7·31”系列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2018年至2020年期间,侯某某、冀某、管某某等人为牟取巨额非法利润,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将低价购入的白酒自行勾兑,灌装入收购的多个品牌商标标识的白酒包装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谋利。案发后,公安机关查获待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3.49万瓶,半成品25吨,价值共计近亿元。

  2021年8月至11月,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系列案件依法陆续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案件陆续开庭审理,其中民事公益诉讼部门在26起案件中提出惩罚性赔偿,共计缴纳惩罚性赔偿金4215万元,相关涉案人员在省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案例二

  许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2022年1月,被告人许某订购假冒某品牌牛羊育肥精料补充料包装袋及合格证标签后,委托加工饲料,出售给称多县才某某680袋,获利65350元。2022年2月,许某被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抓获,并移交司法机关。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许某构成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324袋饲料及890个包装袋被依法没收和销毁。

  案例三

  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2021年6月,李某某以每瓶620元的价格通过物流邮寄方式,向丁某某(另案处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某品牌白酒50箱,共计300瓶,获利18.6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3年10月,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1月,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案例四

  西宁某印刷厂侵犯著作权案

  2022年4月7日,西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西宁某印刷厂存放有大量无法提供样书、委托印刷合同的书籍。经查,该印刷厂盗版侵权书籍30000余册,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2024年1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扣押在案的侵犯著作权的图书由扣押机关依法销毁。

  案例五

  梁某某汽车修理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2年8月1日,格尔木市梁某某汽车修理部从不明来源购进包装标签标注为某汽车品牌商标的产品,并对外销售,后被格尔木市市场监管局查获。

  经鉴定,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2022年12月,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汽车修理部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

  某建材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西宁市城北区某建材经营部从上海某公司业务员李某手中,购进不同规格的多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某品牌回路阀,并高价出售,获利共计8496元。

  2023年12月,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建材经营部立即停止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并作出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裁决桥梁施工设备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

  请求人山东某路桥科技有限公司称,被请求人某集团公司某公路第二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未经许可,在承建桥梁过程中非法使用请求人“支架用落架座”“新型悬臂梁用多功能支撑体系”“桥梁用三角托架”3件专利权产品,侵犯其专利权。

  2023年4月,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案件依法予以立案,并委托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涉案专利侵权作出判定。海东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作出裁决,认定被请求人未构成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驳回请求人的请求。

  案例八

  西宁市市场监管局裁决旱厕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

  2022年10月,湟源某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称,在贵南县某施工现场发现修建旱水两用浅埋双格式厕所的相关产品,与其两件专利“一种旱水两用环保厕所”“旱厕”专利技术方案完全相同,侵犯专利权。

  2023年7月,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案件依法予以立案。2023年8月,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就两起案件作出行政裁决,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使用涉案专利侵权产品。

推荐阅读
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举行 陈刚吴晓军参加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陈刚主持
乡村振兴 青海再出“组合拳”
青海海东:“杏福岭”上花正艳
省委宣传部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成绩通知
关于征集第六届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的通知
西宁市开展多重促消费活动
西宁市城中区开展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4H热点
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布
西宁的丁香品种已达100余种
西宁市新宁路即将迎来新变化
王卫东带队拜访国家有关部委和企业
西宁市以“小阵地”讲好“大故事”——推动铸牢中...
更藏卓玛荣登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好人榜”
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超全国平均水平
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呈良好增长势头
青海首季经济“成绩单”出炉:透过两个维度看经济...
【绿化国土 美化家园】为绿充“植” 共“树”未来
热点图片
【祖国好 家乡美】民和县隆治乡:梨花盛放迎客来
【祖国好 家乡美】民...
【祖国好 家乡美】在家乡温暖怀抱里重启美好生活
【祖国好 家乡美】在...
【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高质量发展调研行】以“文”铺底,绘就美丽画卷——高质量发展区域调研行·黄南篇(下)
【新时代 新征程 新...
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举行 陈刚吴晓军参加
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
军民同心 “植”此青绿
军民同心 “植”此青绿
聚焦核心素养 打造绿色课堂
聚焦核心素养 打造绿...
重建新家园 重启新生活——积石山6.2级地震海东市灾后重建现场见闻
重建新家园 重启新生...
西宁市城中区开展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西宁市城中区开展202...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  版权所有:青海新闻网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webmaster@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3120170001 青ICP备19000163号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199号
 
img

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布

西海都市报
2024-04-20 07:38
青海门户 主流媒体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全文
img
青海门户 主流媒体
img

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布

西海都市报
2024-04-20 07:38
青海门户 主流媒体
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或发送给朋友、保存图片

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布

  • 2024-04-20 07:38:37
  • 来源:西海都市报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4月19日,在2024年青海省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上,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

  西宁市“7·31”系列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2018年至2020年期间,侯某某、冀某、管某某等人为牟取巨额非法利润,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将低价购入的白酒自行勾兑,灌装入收购的多个品牌商标标识的白酒包装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谋利。案发后,公安机关查获待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3.49万瓶,半成品25吨,价值共计近亿元。

  2021年8月至11月,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系列案件依法陆续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案件陆续开庭审理,其中民事公益诉讼部门在26起案件中提出惩罚性赔偿,共计缴纳惩罚性赔偿金4215万元,相关涉案人员在省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案例二

  许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2022年1月,被告人许某订购假冒某品牌牛羊育肥精料补充料包装袋及合格证标签后,委托加工饲料,出售给称多县才某某680袋,获利65350元。2022年2月,许某被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抓获,并移交司法机关。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许某构成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324袋饲料及890个包装袋被依法没收和销毁。

  案例三

  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2021年6月,李某某以每瓶620元的价格通过物流邮寄方式,向丁某某(另案处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某品牌白酒50箱,共计300瓶,获利18.6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3年10月,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1月,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案例四

  西宁某印刷厂侵犯著作权案

  2022年4月7日,西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西宁某印刷厂存放有大量无法提供样书、委托印刷合同的书籍。经查,该印刷厂盗版侵权书籍30000余册,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2024年1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扣押在案的侵犯著作权的图书由扣押机关依法销毁。

  案例五

  梁某某汽车修理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2年8月1日,格尔木市梁某某汽车修理部从不明来源购进包装标签标注为某汽车品牌商标的产品,并对外销售,后被格尔木市市场监管局查获。

  经鉴定,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2022年12月,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汽车修理部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

  某建材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西宁市城北区某建材经营部从上海某公司业务员李某手中,购进不同规格的多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某品牌回路阀,并高价出售,获利共计8496元。

  2023年12月,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建材经营部立即停止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并作出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裁决桥梁施工设备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

  请求人山东某路桥科技有限公司称,被请求人某集团公司某公路第二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未经许可,在承建桥梁过程中非法使用请求人“支架用落架座”“新型悬臂梁用多功能支撑体系”“桥梁用三角托架”3件专利权产品,侵犯其专利权。

  2023年4月,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案件依法予以立案,并委托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涉案专利侵权作出判定。海东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作出裁决,认定被请求人未构成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驳回请求人的请求。

  案例八

  西宁市市场监管局裁决旱厕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

  2022年10月,湟源某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称,在贵南县某施工现场发现修建旱水两用浅埋双格式厕所的相关产品,与其两件专利“一种旱水两用环保厕所”“旱厕”专利技术方案完全相同,侵犯专利权。

  2023年7月,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案件依法予以立案。2023年8月,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就两起案件作出行政裁决,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使用涉案专利侵权产品。

作者 彭娜
编辑:童洋
青海新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