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件质效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最直观的感受。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为重点,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现代化的审判管理不断提升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2457件,同比上升5.10%;审结各类案件84216件,同比上升4.03%。
以现代化审判管理理念为引领 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司法改革则是为了让人民更多更好地感受公平正义。人民法院通过组织、领导、指导、评价、监督、制约等方法,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将司法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在“以实体管理为核心、以程序管理为基础、以社会效果为保障”的审判管理理念引领下,青海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推动法院工作现代化,解放思想、奋发有为,努力推动审判工作向着公平正义的法治轨道不断迈进。
“青海法院在确保审级独立和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认真履行审判管理职责,率先在全国高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主任的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并指导压实各级法院党组审判管理责任,推动审判管理与监督实施‘全面、全员、全流程从严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研究室主任佟松树告诉记者。
全省法院以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以审委会、四类案件监管、案件评查等抓牢抓实案件质量,2023年全省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03%,有效实现“案结事了”目标。对裁判文书进行筛查,直面问题、严肃整改,2024年第一季度裁判文书低级错误率较上一季度下降6.57个百分点,文书释法说理效果逐步提升。
健全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2021年以来,监管“四类案件”7324件,较前三年上升12%……全省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针对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完善管理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审判人员职责权限,突出法官、合议庭的主体地位,厘清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干预法官独立办案的边界,保障法官、合议庭在办案中的主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发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加强对审判程序的监督。通过完善庭审实质化工作机制,优化刑事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行公开审判,推动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规范民事案件办案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诉权,依法纠正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以严格审判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以审判监督程序纠正程序不当案件251件,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程序正义。坚持再审审查案件“应听尽听”原则,2024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高于全国平均值23.71个百分点。
健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建立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情况考核通报制度,推动院庭长带头办案。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21.7万余件,较前三年上升20.71%,各级法院院庭长通过开示范庭、撰写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以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为抓手 促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透过司法数据深入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是青海法院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的创新机制。
“全省法院要不断提升数据应用和分析能力,提高数据会商质量,通过会商切实解决质效问题,以高质量数据会商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4月25日,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在2024年第一季度司法数据会商会上强调。
通过认真落实案件质效讲评分析会、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进行案件质效讲评,每2个月进行审判数据会商,从不同维度对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方便各级法院院领导及时掌握本辖区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及时有效调度审判资源和工作重心,实现案件质效一体提升。
7月6日,省高级法院召开上半年案件质效讲评会。2024年上半年,在人民法院26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中,全省法院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审限内结案率、上诉案件移送时间4项指标优于最高法院规定的参考区间,7项指标达到最高法院参考区间,15项指标同比往年趋优,其中7项指标趋优幅度较大。
在不断地摸索实践中,省高级法院还根据青海特色探索建立了赋予“高原系数”的质效指标体系,通过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辅以全员绩效考评,强化每一名院庭长、法官的办案质效责任。
“结合最高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本地‘六升四降’指标体系,在全省法院应用实施‘三升七降’新十率指标体系,并赋予了‘高原系数’特色评价标准。”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审信处处长朱明忠表示,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施行后,目前全省案件量大的法院质效指标逐步趋优,案件量小的法院质效指标全面趋优,优势指标在10项以上的有27家,初步形成“大法院强力担当、小法院精彩作为”的工作格局。
以细化审判管理举措为路径 因地制宜践行“公正与效率”要求
7月4日,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人民法院的14位司法工作者,怀揣着正义与责任,前往中铁乡杜宗村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这是人民法院扎实开展“质效双优”竞赛活动,通过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的生动实践。
佟松树介绍,去年省高级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三年的“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促进全省法院审判质效和工作质效提升。
狠抓关键指标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改变青海法院审判质效指标长期偏低的现状,省高级法院党组于2022年提出六升四降的“十率”质效指标要求,到2023年底,“十率”指标实现“五升三降”。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新的26项管理指标实施后,省高级法院对照查找短板弱项,重新制定了三升七降的“新十率”指标,经过努力,已经实现了“三升五降”良好趋势。
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项指标明显提升。2024年上半年,全省法院裁定再审率同比下降14.48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96.28%,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平均结案时间同比缩短16.87天,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间同比缩短28.71天,有效降低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时间成本,减轻群众诉累。
审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9.02%,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同比上升6.47%,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7.36%……记者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了解到,2024年上半年,格尔木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构建“严格、精细、系统”管理体系,全院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生效裁判被改判率、生效裁判被发回重审率均为0,案件裁判取得良好的、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落实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监督和激励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员考核工作要求,省高级法院结合实际重构绩效考核机制,将不同类型案件、同类型难易程度不同的案件、法官参与度、监督管理和案件阅核等综合工作,按照不同的权重比例量化为标准件(工作量)进行考核,把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区分开来,并与绩效奖金挂钩兑现,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全省法官的办案、办事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
改革是时代的呼唤,也是自强的选择。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理念变革,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和办法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