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部署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对进一步全面深化生态文明领域的改革指明了方向。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指出:“以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为载体,深化生态文明领域改革。”落实好全会精神,要胸怀“国之大者”,推动生态文明领域改革落实落地见成效,进一步强化青海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政治担当。
生态文明建设是青海迈向现代化的最大发展优势、最大政治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生态功能最大化是青海的主要任务,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是青海的政治责任。推动生态文明领域改革本质要求在于着力破解生态文明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关键点在于破除影响高水平保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
青海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是,青海的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转型发展矛盾依然突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我们要明晰生态领域改革思路、改革重点,借势借力补齐短板、破解难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着眼于加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提供强大绿色发展动能,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上取得新成就,守护好“三江之源”,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和骄傲。
深化生态文明领域改革,要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向来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绕不开的辩证关系。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为保护划好红线、给发展明确边界,不断厘清保护和发展空间界限,以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为抓手给生产生活和未来发展留足空间。守护好“中华水塔”,扛牢源头责任,优化水资源配置是一个重要方面,需要在系统实施源头水源涵养、河湖水生态修复和流域水环境治理上下功夫,解决好水资源分布不均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生态环境监管对于维护青海生态安全地位极端重要,针对我省生态环境监管存在较大短板,需要用改革的办法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及时性有效性。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要坚持“自然为上、惠民为本”,解决好国家公园内社区协调发展问题,推动形成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完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锚定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在全力推进“两山”转化中实现“三生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