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从西宁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西宁市医保局于近日在西宁市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并于11月29日通报8起典型案例。
青海久美藏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该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50875.50元,处以15262.65元违约金处理。涉及卫健部门法律法规的线索移交卫健部门处理。
城东区格尔木哈大夫中西医结合医院西宁分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2748.00元,处以412.20元违约金处理。
城中区东大街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该机构存在串换药品、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5542.00元,处以1622.00元违约金处理。
城西区罗燕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该机构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506.40元,处以151.92元违约金处理。
城北区益民堂中西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该机构存在以医保定点名义从事商业广告和促销活动,诱导医药消费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33428.63元,处以30000元违约金处理。
湟中区赟葵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该机构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23102.35元,处以3465.35元违约金处理。
湟源县新世源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该机构存在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37609.67元,处以3760.97元违约金处理。
大通慈仁医院(普通合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该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9490.73元,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9490.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