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宪法宣传进农村,法治精神润人心。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在海东市,无论是城内的大街小巷,还是乡村的田间农户,宪法宣传活动火热开展,奏响法治强音。
当日,雪后的互助土族自治县天地间一片银装素裹。在冰天雪地的寒冷时节,海东市妇联的工作人员和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一起,冒着严寒走进南门峡镇西坡村,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11时许,西坡村群众纷纷前来参加活动,不一会儿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就挤得满满当当。
“乡亲们,今天市妇联与县检察院携手,在西坡村共同举行‘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主要目的就是要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让宪法精神在乡村落地生根。”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臻直陈活动要义,接着直入主题,开始了宪法宣传:“那么什么是宪法呢?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打个比方说,‘宪法’若母(母法),其他法律是子(子法),所以说宪法是其他立法活动的最高法律依据,任何法律法规必须遵循宪法而产生。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我们互助是全国唯一土族自治县,这条就与我们息息相关。”马臻化法律术语为通俗“土话”,深入浅出地阐释,让在场的群众听后频频点头,不时在带来的本子上记上几笔。
检察官哈兰芳接过话茬:“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涵盖了国体、政体、根本制度和本质特征等内容,那么我提问一下,有谁知道政体也就是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今天在座的大多数是妇女同志,宪法在维护农村妇女儿童权益方面也有保障它的子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规定生育手术须经妇女本人同意、拓宽性骚扰维权渠道、首次明确住宿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媒体有义务客观适度报道涉妇女事件等。”检察官哈兰芳详细解读了法律条款,并佐以生活案例剖析,现场不时响起热烈掌声。
哈兰芳还详释了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征地补偿、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养老保险、贫困户生活补贴、农村高龄补贴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
“阿吾,这本是宪法口袋书,闲了和家人一起好好看看。”“阿姐,这个是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彩页,你拿回家学学,掌握这里面的反诈知识。”
活动间隙,检察官助理甘甜、星雨边向现场群众发放口袋书和法治彩页,边提醒村民不要贪图小利,随意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交通安全宣传亦是宪法宣讲外的又一内容。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农村交通安全不容忽视,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交通事故正在成为威胁农村群众生命安全的‘头号杀手’,仅去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5万起,造成6万多人死亡……”
检察官痛陈,在农村5到29岁儿童和青年的死亡原因中,交通事故高居榜首。接着,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揭示了醉驾、酒驾、农村三轮车、电动车特别是未成年人骑电动三轮车以及带烟花爆竹危险品乘车等行为的巨大危害。“这些事故一旦发生,毁掉的可能就是一个家庭啊!”检察官的话语在会议室内回荡,不少人脸上露出凝重的神情。
活动结束后,村民魏怀良意犹未尽地说:“以前什么是宪法都不知道,觉得法治离咱很远,今天才知道原来生活中处处都有宪法的影子。”
“很实用,真的是一场法治‘及时雨’啊!”农妇李延梅感慨:“检察官以案说法,给我们上了一堂耐听、实用的法治课。”
海东市妇联主席王正芳表示,希望通过宪法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让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法治轨道上构建和谐美好乡村生活。
“宪法进农村”活动,犹如冬日暖阳,穿透冰天雪地,将法治光芒洒遍西坡村每一个角落,描绘出一幅法治乡村建设的美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