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时评 党建 省情 文化 法治 原创 视频 省委文件 新闻 政务 旅游 生态 体育 专题 图片 融媒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藏文网
 
站内检索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
青海进一步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王宥力
发布时间:2024-12-09 07:18:45
编辑:包拓业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12月6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不到位、虚假宣传承诺、培训质量低下、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确保社会培训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根据《通知》要求,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对涉及语言类等级考试、升学考试等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和检查,对培训内容等方面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对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民办非全日制技工院校进行管理,审核培训资质,监督培训过程,考核培训质量,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营利性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注册、广告宣传、收费等行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各地严格审批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不得使用与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容易混淆的名称。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办学场地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建筑、自建房、违法建筑等作为办学培训场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

  对所有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强化收费监管,建立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资金托管专户,做到“应托管、尽托管”和“消拨同步”,确保学员的资金安全。严肃查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广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培训内容,加强师资管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及时曝光违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典型案例,共同推动社会成人教育培训行业安全有序、健康稳定发展。

推荐阅读
全省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视频调度会召开
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吴晓军监誓并讲话
青海已发放以旧换新补贴6亿多元 超过18万群众受益
【高原蓝焰心向党】系列报道1 2 3 4 5 6
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青海学者"拟推荐初选人选名单
关于征集大美青海客户端新LOGO的公告
青海海东:“青海省电商总部”试运营成绩喜人
青海西宁:13个共享平台“智”撑“青海造”
24H热点
青海进一步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高质量发展调研行】黄河之...
青海水资源刚性约束取得新成效
陈刚赴海西州乌兰县调研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情况...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陈刚主持
抓市场 抓机制 抓服务 青海不断优化能源领域营商环境
青海西宁:全力破解“办证难” 助力企业“强筋骨”
青海西宁:创年度新高,以旧换新带动汽车消费热潮
青海大通冰雪欢乐季开始啦
青海省首个检校问诊室揭牌
热点图片
【乡村振兴在青海】企业办到家门口 幸福生活有奔头
【乡村振兴在青海】...
【铸牢共同体 中华一家亲】46载光影筑梦 ——青海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系列报道之二十
【铸牢共同体 中华一...
高原“冬肉”再掀购销“热”——第三届“江源玉树·天上曲麻莱”冬肉采购节见闻
高原“冬肉”再掀购...
【祖国好 家乡美】草原孩子在上海开启“逐梦之旅”
【祖国好 家乡美】草...
【文化中国行】舞剧《昆仑问道》亮相青海大剧院
【文化中国行】舞剧...
青海大通冰雪欢乐季开始啦
青海大通冰雪欢乐季...
常态化全方位助企纾困解难、牵线搭桥、清障增利 青海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常态化全方位助企纾...
【文化中国行】刀耕墨染 匠心传承
【文化中国行】刀耕...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青海省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  版权所有:青海新闻网
未经青海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webmaster@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3120170001 青ICP备19000163号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199号
 
img

青海进一步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青海日报
2024-12-09 07:18
青海门户 主流媒体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全文
img
青海门户 主流媒体
img

青海进一步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青海日报
2024-12-09 07:18
青海门户 主流媒体
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或发送给朋友、保存图片

青海进一步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 2024-12-09 07:18:45
  • 来源:青海日报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12月6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不到位、虚假宣传承诺、培训质量低下、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确保社会培训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根据《通知》要求,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对涉及语言类等级考试、升学考试等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和检查,对培训内容等方面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对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民办非全日制技工院校进行管理,审核培训资质,监督培训过程,考核培训质量,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营利性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注册、广告宣传、收费等行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各地严格审批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不得使用与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容易混淆的名称。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法人登记证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办学场地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建筑、自建房、违法建筑等作为办学培训场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

  对所有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强化收费监管,建立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资金托管专户,做到“应托管、尽托管”和“消拨同步”,确保学员的资金安全。严肃查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广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培训内容,加强师资管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及时曝光违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典型案例,共同推动社会成人教育培训行业安全有序、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 王宥力
编辑:包拓业
青海新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