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是基层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违纪违法现象,指公职人员或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小微权力范围内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这类腐败主要表现在公款私用请客送礼、克扣土地补偿款、挪用发展资金、利用职务关系为亲属办理低保等。值得注意的是,数字时代的到来为“微腐败”披上了“隐形外衣”。电子红包替代了现金交易,虚拟礼品消解了物理证据,移动支付工具让利益输送更趋隐蔽。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若要根治“微腐败”,就必须借助先进技术手段精准识别腐败问题,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激活监督效能,将分散的“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起系统性的防治体系,决不给“微腐败”留下生存空间。
从各地查处的案件来看,“蝇贪蚁腐”多发生在基层一线。特别是民生领域的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居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需建立常态化民意收集机制,通过开展“微权力”清单公示等方式,使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决策流程、资金分配等事项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完善实名举报保护与激励机制,消除群众顾虑,形成良性机制。同时,突出案件震慑作用,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严重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监管失职行为。还要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形成“伸手必被捉”的心理威慑。
堤溃蚁孔,气泄针芒。当前,数字技术空前发展,相关部门也要及时创新监督技术手段,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廉政风险预警模型。整合民政、财政、审计等多部门数据,对异常资金流动、重复领取补贴等行为进行智能筛查。也可推行“互联网+监督”平台,实现惠民政策落实、工程项目进展等信息的可视化查询,通过数据的异常变动发现隐蔽问题线索,破解传统监督的信息滞后难题。
铲除“微腐败”不仅要在制度体系、监督执纪上发力,更重要的是深入传承廉洁文化精神内涵,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形成持久的、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比如建立分层次、场景化的廉政教育体系,对不同类型的公职人员开展“小微权力”运行规范培训,开展常态化教育。同时,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通过评选“清风家庭”、设立“廉情驿站”等方式,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氛围。
整治“蝇贪蚁腐”既是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也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必答题。当制度铁笼越扎越紧、监督探头越装越密、廉洁文化越植越深,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升了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指数,才能筑牢党长期执政的根基,让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真正惠及每个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