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玩火、乱拉电线、不按规定燃放烟花……近年来,由于各种安全意识淡薄引发的火灾频繁见诸网端、报端。这些事故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习近平总书记对此类事项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需要系统规范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运行体系、管理体系、治理体系,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让“人人讲消防、人人懂自救、人人守安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消防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最大最紧迫的生命权、安全权、健康权的关键,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党员干部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使“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理念成为自身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打造安全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的实干家。
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是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抓手。党员干部应下沉一线、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途径,积极向家人、身边亲朋好友和广大群众宣传日常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同时也需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合规有效、电气线路是否铺设规范等,及时消除隐患问题,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环境。
每个人都应主动养成安全的用火用电用气的良好习惯,不长时间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在安全通道内摆放杂物,不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同时,一旦发现在公共通道、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在楼梯间、安全通道等地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危险行为时,我们都应当树立责任意识,及时劝导并积极向居委会、物业公司、派出所、消防部门等相关单位反映,确保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到位。
消防安全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责任人。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主动扛起消防安全责任,关注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争做消防安全的维护者、倡导者、践行者,携手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墙”,为家庭幸福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