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湟鱼贩子转移销售点
“师傅,要不要湟鱼?昨天刚拉来的,很新鲜的。”记者3月24日早晨10点路过西宁市古城台时看到一男一女正守在一辆三轮车前不停地吆喝着,向过往行人出售湟鱼。因西宁市同仁路高架桥施工,车辆无法通行且行人较少,湟鱼贩子就利用这一“有利地点”,在此处不停地向过往路人售卖湟鱼。记者注意到,这两名湟鱼贩子中的一人不停地向四周查看。大约过了半小时,湟鱼贩子准备转移地点,其中一人迅速骑上了三轮车,而另外一人则紧跟其后,还不时地询问路人:“要不要湟鱼?”三轮车骑到五四大街后,走在后面的人迅速盖上了麻布。这时湟鱼贩子可能觉察到有人尾随,在一阵交谈后,加快了行走的速度。
稽查人员围追堵截
当湟鱼贩子的三轮车驶到微波巷时,渔政部门的稽查车赶到了,湟鱼贩子看到后,拼命地往前骑。由于微波巷与西关大街交叉路口塞车,渔政部门的稽查车被迫停了下来,等稽查车驶出微波巷路口时,湟鱼贩子已经没有了踪影。
3名稽查人员下车后开始寻找湟鱼贩子的踪影。稽查人员告诉记者,湟鱼贩子很可能就躲在附近,刚说完话就发现两名湟鱼贩子从煤炭地质家属院里走了出来,但没有骑三轮车。稽查人员随后进入家属院内搜索,在一个二层小楼背后发现了湟鱼贩子的三轮车。揭开三轮车上的麻布后,稽查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湟鱼不是青海湖的而是从扎陵湖打出来的,扎陵湖也属于封湖区。”当稽查人员将三轮车推到家属院门口时,一名湟鱼贩子从收发室跑了出来喊道:“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推走我的车子。”稽查人员出示证件后,湟鱼贩子说:“其实我们也不容易,就是为了能挣钱吃口饭,湟鱼你们全部拿走,三轮车能不能不没收,我还得靠这辆三轮车生活啊!”
屡次偷卖湟鱼
在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办公室,稽查人员对该鱼贩进行了审讯,鱼贩王某说,自己曾是原青海省第六建筑公司职工,后因单位破产没能找到工作,前几年曾卖过菜,没挣到多少钱,后经朋友介绍便开始卖湟鱼,这些湟鱼是23日下午5点多钟一名从青海湖下来的偷捕者用一辆微型货车给他送来的。
稽查人员告诉记者,王某已经是第二次被他们抓到了,上次暂扣了他的三轮车后依据条例罚了款,就放他走了。
法律条例空白
采访中记者得知,其实真正在西宁市贩卖湟鱼的就是那么几个人,因为他们跟青海湖源头偷捕者有着密切联系,只要偷捕到湟鱼,这些人便是第一个销售网点。这些鱼贩子们在从偷捕者手中购得一定数量的湟鱼后会用尽各种手段进行销售,他们每次上街出售的数量都不是很多,等卖完了以后再回家取,并且这些人选择的销售方式也比较隐蔽,他们经常会躲在一个不被人察觉的角落里,还有一些鱼贩子会骑上自行车到处游卖,因为流动性较大,所以想抓他们比较困难,有时候接到群众的举报电话,等他们赶到现场时,鱼贩子们已经没有踪影了。
布哈河水上派出所所长尤拉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这段时间气候变暖,青海湖冰面融化,一些不法分子偷捕、贩运和销售湟鱼的违法行为又有所抬头。”同时他们也加大了打击力度,但要真正想制止这些鱼贩子的偷捕行为还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条例。尤所长翻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青海省实施办法》,其中第三十六条四款规定中对于偷捕湟鱼者的处罚仅限于盗捕湟鱼案值三倍罚款,对于贩卖者则处以贩卖湟鱼案值的两倍罚款。因此他们每次抓到捕鱼者和鱼贩子后其处罚方式仅局限于罚款,这些鱼贩子经常是被抓了罚,罚了再继续卖。
封湖作用还是很明显
今年过年期间,布哈河水上派出所对整个青海湖周围的湟鱼数量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封湖育鱼政策起到了一定作用,青海湖湟鱼数量明显增多。根据一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在没有封湖以前,在青海湖用一张长25米宽两米的渔网撒下去最多可以捕捞到10多公斤湟鱼,现在用一张同样的渔网一次可以捕捞到30多公斤湟鱼,未封湖前2.5公斤重的湟鱼几乎看不见,但现在2.5公斤重的湟鱼在青海湖随处可见。尤所长告诉记者:“封湖对湟鱼繁殖效果明显,只要我们继续努力下去,青海湖的湟鱼数量还将会继续增多,现在关键在于我们今后将怎样采取措施保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