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将利用30年时间,对青海湖及环湖地区采取禁捕禁牧、人工增殖湟鱼、建立鸟类繁殖场和向青海湖引水等措施,使青海湖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作为青海省唯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青海湖,正遭受着草场退化、沙化的严重威胁,特别是鸟岛区草场重度退化面积达73万公顷,环湖沙化土地平均每年以35.07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草地退化面积达65.67万公顷,占该区草地面积的34.9%;湟鱼资源濒临枯竭,平均每公顷只有17.4公斤,相当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湟鱼资源量的16%,而且个体平均每条只有160克至165克重。因此,青海湖裸鲤资源仅仅依靠自然增殖已很难恢复,必须人工增殖措施。鸟类栖息环境明显恶化,珍稀野生动物锐减,这些均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省政府的部署下,由省计委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确定了沙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天然草地恢复和治理等10项建设工程,总投资约70多亿元,分3期实施。(西海都市报)